云南省农村劳动者创业有贷款扶持
对于农村劳动者而言,不断提升自我素质才能实现更好的职业前景。而除了就业之外,记者从云南省就业局获悉,我省金融机构每年都会为创业的农村劳动者发放创业小额贷款,让自主创业也成为农村劳动者返乡就业的选择之一。
云南省就业局市场科负责人表示,大部分返乡创业的农村劳动者的文化水平一般都不高,家庭也不十分富裕,这导致其在创业时难免会出现启动资金不足、创业项目、规模难把握、技术含量低等情况制约其发展,同时也让一些农村劳动者不敢轻易尝试创业。
为扶持和引导农村劳动力创业,作为“春风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解决农村劳动者就业有效方法之一,就业相关部门将会不断加强扶持力度,并对已创业的农村劳动者进行“一对一”的指导帮扶,并进行系统的风险防御和管控,对成功创业的农村劳动者进行宣传报道,树立农村劳动者的创业信心。
春城晚报 记者 苏煜
农村劳动者创业缺少资金这样做
创业“小额贷款”申请
创业人员向具体承办单位提出“创业小额贷”款申请。经具体承办单位初审后推荐,由创业人员向经办农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填写《云南省创业小额贷款申请审批表》,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贷款资料;承办单位会同农村信用社组织对创业人员的诚信度和创业项目的真实性进行考察,对创业计划,创业项目的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管理风险、财务风险等方面进行评估,提出项目实施和贷款审核意见;农村信用社与创业人员签订借款合同发放贷款;各承办单位为创业者提供“贷免扶补”相关配套服务。
农村劳动者创业“贷免扶补”申请
“贷免扶补”由各级就业经办机构、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个私协会6个单位具体承办。申办程序:2009年1月1日后,在我省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经过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人员即可申请享受鼓励创业“贷免扶补”政策。创业人员凭身份证和创业计划书向县级(含)以上的具体承办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创业的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具体承办单位。
农村劳动者创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
创业者要向具体承办单位提交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书、本人身份证、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聘用人员的劳动合同,其中,聘用的人员必须是云南户籍。随后,具体承办单位再帮助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向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