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第二次会议第0349号提案的答复

11.07.2019  12:11

合子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出台牛羊屠宰管理办法的建议的提案已交由我厅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云南省畜禽屠宰管理工作情况

2014年7月,屠宰管理职能从省商务厅划转到省农业农村厅以来,我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履行职能职责,不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先后组织开展屠宰“扫雷行动”、屠宰领域非洲猪瘟防控专项行动、打击生猪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屠宰环节“两项制度”百日行动、生猪屠宰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力整顿屠宰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同步推进生猪、牛羊、家禽屠宰企业示范创建、屠宰检验检疫、屠宰环节官方兽医派驻、屠宰企业清理整顿工作,督促屠宰企业落实排污许可、动物防疫条件许可,全面规范了屠宰领域秩序。目前,全省共有屠宰企业458家(生猪433家、牛羊19家、家禽6家),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3920人次,开展检查执法5760次,联合执法410次,全省捣毁私屠滥宰窝点21处,清理小型屠宰场点41个,关停屠宰企业23家。屠宰行业经营管理逐步规范,私屠滥宰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质量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二、省内牛羊畜禽屠宰管理现状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实行定点屠宰的其他动物的屠宰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参照本条例制定”。目前,牛羊屠宰管理工作继续延用商务部门制定的管理制度,主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商务部关于加强牛羊屠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商运发〔2004〕214号)《牛屠宰检疫规程》《羊屠宰检疫规程》《牛羊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GB18393-2001》《牛羊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 GB 51225-2017》进行管理。2018年,全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牛羊产地检疫分别为牛190.48万头、羊207.39万头,开展牛羊屠宰检疫96.22万头,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检1000份。

截至2019年5月,我省取得牛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或定点屠宰证纳入管理的牛羊屠宰场(厂)有19家,分布在11个州市,其中,保山1家、丽江1家、楚雄2家、版纳1家、德宏5家、昆明1家、临沧1家、蒙自1家、昭通3家、普洱2家、文山1家。在管理制度上,2018年,昆明市出台了《昆明市牛羊屠宰管理办法》(2009年07月01日实施)。

三、建议采纳情况

2018年2月以来,肉牛产业列入云南省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八大重点产业之一,牛屠宰规范管理的需求也愈发紧迫。2018年9月,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屠宰行业领域专家,具体研究出台云南省肉牛屠宰管理办法,并赴内蒙古自治区调研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牛羊屠宰管理办法》。目前该办法正在政策起草阶段,待全省机构改革完成后,我们将按照《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规定继续推进该办法的出台。针对您提出第一条建议,我们积极采纳,把“”屠宰管理一并考虑进去,最终形成《云南省牛羊屠宰管理办法》。您提出的第二条建议“尽可能不使用《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作为制定的法律依据字样”,我们非常重视,待文稿拟定时,我们将征求法律部门和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的意见建议。您提出的第三条建议,我们已采纳,在2019年7月即将开展的“一县一业”示范县创建项目中,对入选“肉牛产业”为主的“一县一业”示范县,省财政每县每年将安排创建补助资金3000万元,连续补助3年。同时,我厅将继续开展屠宰行业管理培训班,全面提升屠宰行业标准化、市场化水平。

非常感谢委员对我省牛羊屠宰管理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您继续给予关注和支持。

附件:1.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详单

        2.建议、提案面商登记表

        3.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6年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