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273号提案的答复

06.06.2019  10:20

民建云南省委:

您们在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鼓励民营企业下乡  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提案》(第0273号),已交由我厅主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办,现答复如下: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为统筹城乡融合发展而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民企下乡应发挥自身的优势,将先进的生产要素向农村转移,并在农业现有的发展基础上形成规模化经营,激发农产品深加工及服务业发展,实现城乡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创新工业反哺农业的模式,有效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关于在提案中提出的“一是建议调整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内容和方式,健全土地流转机制;二是规范民企下乡行为,注重农村发展实际;三是改善农村地区投融资环境,降低下乡企业发展成本;四是改革农村教育体制,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五是加强农业新技术的研究、推广和应用”具体建议,在今后工作中我们予以吸纳、完善,进一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健全土地流转机制

(一)积极引导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2018年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14〕4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明晰土地产权关系,更好地维护农民集体、承包农户、经营主体的权益,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探索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加强管理服务,打造土地经营权流转支撑体系。按照农业部《关于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规范(试行)》文件精神,指导各地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建立健全交易运行规程,督促尚未建立流转交易市场的地方抓紧建立市场并完善规程,推动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维护交易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健康发展。各地因地制宜积极开展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或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建设。目前全省建立了17个县级、150个乡镇级土地流转有形市场。

(二)优化土地流转管理服务

进一步推动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健全完善流转服务,为土地流转提供交易场所、中介服务和便利环境。积极开展土地权能完善试点,大力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的具体办法,建立配套的抵押、担保评估、资产处置和风险化解机制,赋予农村土地产权融资功能。鼓励推广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代表的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探索精准化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促进新型经营主体土地流转信息、生产经营信息和政府服务信息有效对接。健全土地纠纷调解仲裁机构,加强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改善工作条件,提高调解仲裁能力,及时有效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三)切实加强业务支撑

认真贯彻落实《中农办 农业农村部 关于加强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农发〔2019〕2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加快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平台,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提供信息登记发布、合同签订、法律政策咨询、纠纷调解等服务。健全土地流转服务市场,探索建立土地流转双方价格协调机制、利益联结机制和纠纷调解机制,促进流转关系和谐稳定。

二、注重农村发展实际

(一)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围绕民营经济发展政策落实开展调研督查,做好民营经济政策落实第三方评估,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落细、落实,增强民营企业政策获得感,抓好政策储备,超前研究新措施、新方法。充分发挥省加快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对民营经济工作的协调指导。继续深入推进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制度,畅通整齐沟通渠道,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开展好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的评估工作,促进营商环境改善。

(二)探索建立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审查监督机制

一是全面建立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分级备案制度,按照工商资本租赁农地面积的多少,全面建立省,州(市),县(市、区),乡(镇)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分级备案制度。二是依法探索工商资本租赁农地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制度。各县级和各乡镇土地管理部门在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同时,逐步探索工商资本租赁农地资格审查、项目审核、风险防范等制度。三是建立健全工商资本租赁农地风险防范机制。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各级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农户与其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四是强化落实工商资本租赁农地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各级各部门强化租赁农地的用途管制,采取坚决措施严禁耕地“非农化”,对擅自改变农业用途、严重破坏或污染租赁农地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推动农产品加工技术研究

目前,大多数企业的设备陈旧落后,企业运用科技和自主创新能力弱,技术水平低,高技术产品占比很小,大多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60%的农业企业集中在基地种养业。由于全省龙头企业实力较弱,多数企业装备水平不高、标准化生产水平较低,新产品、新技术研究开发能力不强,以致带动产业发展能力不强。

促进提升农产品加工技术,一是加强农产品加工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积极申报国家财政部、农业部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建设相关项目;二是推进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科研基地建设,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推动技术集成中试基地开放共享;三是组织开展共性关键技术装备研发,支持营养功能成分提取技术研究与加工装备研制,支持产业联盟建设;四是组织参加中国农产品加工贸易洽谈会等展会,学习借鉴各省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先进经验;五是组织参加全国性、综合性科企对接活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

(四)继续实施“三个工程”,强化市场主体

继续做好微型企业培育工作,深入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广泛开展创业辅导和创业培训,带动千家万户自主创业。深入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2019年新认定100户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进一步完善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筛选指标体系和培育促进体系。深入民营小巨人培育工程,集中政策资源培育好100家民营小巨人企业,强化示范带动作用,树立行业标杆,带动民营经济提质增效。

三、降低企业发展成本

(一)积极加强与金融部门的战略合作

加强银政合作助力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开展2019年全省农业龙头企业年度贷款需求调查,积极向省农村信用社、农发行省分行、农行省分行、邮储行省分行、富滇银行等机构推荐有贷款需求的龙头企业,争取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小巨人、农业龙头企业信贷支持力度。继续推进与农业银行省分行等银行开展战略合作,帮助龙头企业协调解决贷款难问题。2019年,共有16家银行签署支持农业龙头企业专项贷款金融服务书,协议金额301亿元。

(二)加强与金融机构对接服务

进一步优化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使用,完善贷款风险补偿金政策,细化明确支持行业和重点,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和技术改造项目等贷款,提高企业信用贷款比重。积极推广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推动应账款融资专项行动,鼓励金融机构围绕供应链核心企业,开展上下游中小微企业供应链金融服务。

(三)引导和支持龙头企业上市融资

落实国家、省级支持企业上市融资相关优惠政策,培育主业突出、盈利水平高、竞争力较强的企业到主板、中小板上市融资;支持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强的企业到创业板、科创板上市。筛选10户综合实力强、有上市意愿的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实现上市条件和要求,择优推荐进入省级后备企业资源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省级三年上市“金种子”企业。中央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优先支持入选重点培育企业所在县(市),夯实上市后备企业关键性基础。

四、加强人才培养

(一)加强学科教育工作

我省目前有20个现代农业产业体系,首席科学家20人(行业领头人),岗位专家129名,综合试验站(所、中心)172个,但是农业科技人员占从事农业人员的比例非常小,也就是农业科技人员缺乏严重。因此,要解决科技人员缺乏的问题,必须充分发挥我省农科院校(所)机构的优势,借助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培训机构,积极做好农业科研人才培养的顶层设计,做好农业学科研究生培养工作;拓宽农业学科生源渠道,优化专业结构,实行有针对性的岗位培养机制,建设农民大学,着力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借鉴省外的成功经验,在涉农专业的职业教育中大力发展本科甚至研究生教育,提高涉农专业学生的质量水平。加大引才育才力度,将这些人充实到云南省20个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中。

(二)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新型职业农民是乡村振兴的生力军和骨干力量,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不仅解决了“谁来种地”的现实难题,更能解决“怎样种地”的深层问题。近年来,云南稳步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为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目前,每年有2万多的新型职业农民工得到相应的农业技术培训,农民的收入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今后,将围绕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目标,尽快构建以职业认证、教育培训、定向扶贫等为主要内容的职业农民制度体系,重点培育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建设一支专业化服务人才、专业技能型人才和管理经营型人才队伍。

(三)促进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

坚持“政府搭建平台、平台聚集资源、资源服务创业创新”原则,通过完善机制、搭建平台、培育主体、强化服务、树立典型等措施,形成以创新带创业、以创业带就业、以就业促增收的良性发展循环,全面推动农村创业创新工作。鼓励支持各类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发展,积极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县、农村创业创新乡、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工作。继续宣传推介一批农村创业创新优秀带头人、优秀企业家、优秀工匠和县级典型范例。

(四)提高民营企业家素质

持续抓好企业家培训,把民营企业家培训纳入全省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每年选送企业家分领域、分行业、分层次进行培训,提高企业家素质和能力。

五、加强农业新技术推广

(一)加强新技术使用培训

强化农业科技基地的作用,在实现科技服务的同时获得良好的培训效果;创新培训模式,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提高农业科技培训水平;推进农业科技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公益性为主,涵盖投入、研发、推广等领域,产学研、农科教紧密结合的农业科技体系。

(二)强化示范引领

着力培育一批技术集成度高、辐射带动性强、示范效应好的科技精品示范区,促进科技成果在更大范围快速转移转化。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国家丰收奖,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和申请专利。

(三)加大宣传力度

利用科技下乡、科技赶集等活动,采取报刊、书籍、图片、多媒体等形式宣传农业科技知识,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学科技、用科技意识。

六、完善考核机制

注重激励引导,有序开展民营经济考评和运行监测工作完善运行监测分析制度,按月监测民营经济各项主要指标,按季度会同统计、工商、人行、商务等部门分析研判民营经济指标和情况,提出对策措施。发布2018年一季度、二季度全省民营经济运行分析,目前正在会同有关厅局开展三季度民营经济运行分析和预测。有序推进2017年度州市民营经济发展考核评价工作和云南省民营经济10强考核评价工作,目前已按程序将考评情况和表彰奖励建议上报省政府。充分发挥省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机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形成推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工作合力。

 

附件:1.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2.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3.建议、提案面商登记表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5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向湉湉,65749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