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云南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132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14.10.2019  15:57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云南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132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政府:

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01321号建议已交由省农业农村厅协办,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生态文明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同时深刻阐述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明确提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了全面部署。

省农业农村厅高度重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认真组织各州市农业农村部门积极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构,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切实加强畜禽粪便污染治理、测土配方施肥、农村能源建设、植保综合防治示范推广、秸秆综合治理等工作,不断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切实推进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建设,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2018年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情况

一是化肥减量增效情况。认真制定方案,编制印发了《全省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工作指导意见》《2018年云南省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实施方案》《2018年云南省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方案》《云南省2018年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方案》。开展化肥减量示范,继续做好2017年17.3万亩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建设;同时,安排2018年9个项目县实施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建设9万亩,化肥减量示范工作有序推进。推进测土配方施肥,2018年全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5097.78万亩,配方肥施用面积2351.93万亩,使用量65.75万吨,发布配方882个,发放农户施肥建议卡272.25万份,统筹开展测土配方施肥调查采样化验9108个,开展主要粮食作物田间实验210组。扎实开展有机肥资源利用工作,提高土壤养分的供应能力,减少化肥的使用量。通过示范带动,2018年全省推广种植绿肥470万亩,推广商品有机肥使用面积740万亩,推广秸秆还田面积2750万亩。

二是农药减量增效情况。全省践行“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的理念,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防控,大力实施“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狠抓检疫与农药监管,紧紧围绕“一减两提”的目标,深入开展“到2020年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据农业行业统计,2018年全省农药使用量为1.73万吨,较2017年减少0.06万吨,减少3.3%,实现了四连减。开展减量增效示范,示范范引领效果突出,在水稻、玉米、茶叶、蔬菜等主要农作物上建立绿色防控示范区220个,示范推广面积1723.52万亩,建立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融合示范基地18个,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31%。

三是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情况。大力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全力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进一步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2018年,创建2个国家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和31个省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同时积极争取了农业农村部和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及财政部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重点县七个,分别是会泽县、沾益县、蒙自市、石屏县、寻甸县、镇雄县和洱源县。

四是地膜回收利用情况。我省着力解决农田残膜污染,与烟草管理部门合作,开展废旧地膜回收整治区域性示范,在全省组织开展废旧地膜回收利用活动。从2016年开始从烟叶产前投入补贴中列支不超过50元/亩的补贴用于0.01毫米以上的烟田废旧地膜污染治理,引导烟农在烟叶生产中使用高标准地膜,从源头上为地膜回收利用打下坚实基础。组织动员广大农民通过人力手工或耙子回收残留地膜,在田间地头设立残膜回收箱,把捡拾的残膜集中堆放处理,避免造成二次污染。2018年废旧地膜回收433万亩,资源化利用298.9万亩。

五是秸秆综合利用情况。为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积极开展秸秆“收储运”体系示范建设,建立健全“政府推动、企业和合作组织牵头、农户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公司+合作组织+农民”的运作模式,搭建健全的社会化服务网络,充分调动企业、农民合作组织和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开展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利用,提高秸秆等农作物废弃物综合利用率,2018年,通过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肥料化利用、饲料化利用、原料化利用、基料化利用、能源化利用等“五化利用”,全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3%。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开展化肥减量增效行动。指导九大高原湖泊、金沙江和牛栏江流域制定并印发《化肥减量增效方案》。推广“有机肥(生物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配方肥”等技术模式,引导肥料企业以生产配方肥(生物有机肥)为主,鼓励研发生物肥料、缓(控)释肥料等。推广种肥同播、机械深施、滴(喷)灌施肥、水肥一体化等高效施肥技术,推广因地、因苗、因水、因时分期施肥技术。建立农民施用有机肥市场激励机制。实施洱源县、大理市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完成思茅区、凤庆县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建立一批有机肥替代化肥、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园区)。推广种植光叶紫花苕、蚕豆、大豆、豌豆等豆科绿肥,开展果(茶)园生草技术示范。在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开展化肥使用情况摸底调查,建立化肥销售台账,加强对配方肥和有机肥等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确定农户施肥调查点位,分别在小春和大春两个时期开展当年当季作物施肥情况调查,每半年收集整理施肥情况。把推进化肥减量增效作为推荐国家级示范社和评定省级示范社的重要要素进行考量。

(二)开展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指导九大高原湖泊、金沙江和牛栏江流域制定并印发《农药减量增效方案》。加强红塔等11个全国农作物病虫害预警控制区域站和宣威等35个植保观测场和应急药械库建设验收进度,推进寻甸等5个国家植保三期工程建设。及时准确地将病虫害发生和防治信息送达农民,指导农民在最佳防治时期开展防治。在石屏等35个县(市、区)开展水稻救灾减灾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融合示范区建设。督促全省所有县在主要优势作物建1个以上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重点推广种子处理、释放天敌、“四诱”等技术。开展对农户及种植专业组织的农药种类、实际使用量、施药器械品种、市场价格等监测调查,掌握农药使用基本情况。督促九大高原湖泊流域的县(市、区)做到全覆盖。筛选和推广一批高效低毒低风险农药和生物农药,推进替代减量。采取更换标准扇形喷头、植物免疫诱抗、静电喷雾等技术和措施减少农药用量。发展多种形式的统防统治组织模式,重点在粮食主产区、经济作物优势区和重大病虫源头区实施专业化统防统治,扩大统防统治面积。把推进农药减量增效作为推荐国家级示范社和评定省级示范社的重要要素进行考量。

(三)开展畜禽粪污治理。加强禁养区管理,从严抓好事前审批,杜绝禁养区内养殖反弹,切实巩固关闭搬迁成果。督促石屏县、蒙自市、沾益区、洱源县、镇雄县、寻甸县加快项目实施,督促宣威市、隆阳区、广南县抓紧做好项目实施准备,组织陆良等12个畜牧大县编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因地制宜推进规模养殖场升级改造,推广标准化养殖技术,加快推广干清粪、微生物发酵等技术,加快雨污分流、污水回收利用,加快推广以沼气为纽带的种养结合、种养循环技术模式。印发《云南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试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典型模式》;利用好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系统,及时掌握资源化利用相关指标。

(四)推进地膜回收利用。落实省级指导督促、州市统筹指导、县为责任主体管理制度;县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谁生产谁销售谁回收”原则,牵头或协调落实回收责任主体;根据回收者行业监管责任制,牵头或协调落实监管责任主体。推广抗旱性强、对地膜依赖度低的作物和品种;贯彻《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13735-2017)标准,全面推广标准地膜,推广全生物可降解替代技术。严格地膜生产、流通、使用的准入要求。在春耕和冬农播种的关键节令,搞清农膜下地量,掌握用膜底数;在大春作物秋收和冬农作物春收环节,多渠道多形式回收地膜;针对烤烟、蔬菜、花卉等重点作物,进行回收;重点针对九湖流域,广泛组织动员农民、企业和社会组织回收地膜。摸清用膜量、用膜规格、来源、生产销售渠道、主要用膜作物种类、回收渠道和回收率等,建立回收利用信息的统计报送制度。

(五)推进秸秆资源化利用。全面摸清秸秆资源“家底”,建立完善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在3个县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县建设。推进秸秆机械还田,普及推广秸秆快速腐熟还田及堆沤还田等秸杆肥料化利用方式。在养殖大县推广秸秆青贮、氨化、压块饲料加工等利用模式,利用秸秆生产优质饲料。发展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继续开展甘蔗秸秆的直燃发电,将秸秆沼气、秸秆气化与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结合起来。引导和带动秸秆资源为基料的食用菌生产。引导企业在秸秆资源丰富地区适度发展秸秆人造板材、秸秆复合材料秸秆造纸。

(六)开展耕地土壤污染治理。配合省生态环境厅集成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依据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在罗平等4个县开展农产品与土壤协同监测,根据协同监测结果开展土壤质量类别划定。督促各州(市)依据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开展安全利用、治理修复和种植结构调整,完成目标任务。完成国家对云南省土壤污染防治中涉及农业农村部门的工作内容的考核,完成16个州(市)土壤污染防治中涉及农业农村部门的工作内容的考核。

(七)实施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完成县(市、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发布,推进州(市)级规划编制发布工作。在六大水系、九大高原湖泊、牛栏江和重要饮用水源地等敏感区域开展养殖尾水治理,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生产者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开展督查检查和执法检查,开展云南省“中国渔政亮剑2019”系列专项执法行动,禁止在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开展网箱网围养殖,建立经常性督查检查工作机制。科学确定网箱养殖规模和密度,调减公共自然水域投饵养殖。督促渔业养殖企业开展水生态修复,探索渔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在九大高原湖泊、六大水系等开放水域开展增殖放流。

(八)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做好生态环境治理合理设计和建设,因地制宜构建生态沟渠、道路和塘堰湿地系统,改善农田生态环境。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实施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加强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和节水改造工作。

(九)实施厕所革命。制定出台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技术指南、验收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完善农村厕所建设管护运行,形成规范化的运行维护机制。统筹推进农村厕所粪污治理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或接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实行“分户改造、集中处理”与单户分散处理相结合。

(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三清一改一提升”的村庄清洁行动,重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农村沟塘河渠、清理畜禽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稳步提升村容村貌。组织开展对村庄脏乱差问题的集中整治,实现村庄环境卫生明显改善。开展美丽乡村和最美庭院创建活动,组织评选美丽乡村。

(十一)积极争取专项资金倾斜。省农业农村厅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围绕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修复水生态,加强澜沧江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进一步在政策措施、环境监管、资金投入等方面加大扶持和倾斜,确保污染治理取得成效。

 

附件: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4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戴小清    0871-65653570)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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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云南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563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云南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563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云南省农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