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安机关“一标三实”信息采集运用推广现场会在保山召开

10.12.2017  02:45
当天的会议现场

  中新网云南新闻12月8日电(陈静)8日,云南省公安机关“一标三实”(标准地址、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信息采集运用推广会在保山召开,云南省公安厅副厅长胡祖俊在会上要求,2018年5月1日前,全省公安机关“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工作采集率、准确率不得低于95%。

  “一标三实”中的标准地址,是指由主管部门确定或约定俗成,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居住、工作和生产经营场所地理空间位置的规范表述;实有人口指实际居住在辖区内的所有人口;实有房屋指在辖区内已固定建成的房屋;实有单位指辖区内实际存在并有从业人员的单位,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非自然人实体及其下属部门。

保山市自主开发的各类行业app

  自2016年8月以来,云南省全面开展“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工作,取得成效。其中,云南保山市成绩显著,“一标三实”率已达90%。当天,云南省公安厅副厅长胡祖俊一行先后深入保山市公安局合成作战指挥部、保山市客运站、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永昌派出所等地进行现场观摩。

  在现场工作人员的介绍下,移动警务社区APP及14个行业场所APP引人注目,汽车租赁、出入人员登记、小区物管、寄递业、加油站、出租房等领域,均可使用手机APP一键录入,方便快捷。今年以来,全市共采集信息500余万条,通过数据应用,抓获犯罪嫌疑人1200余名,查破各类案件2000余起,有效警情同比下降12%,刑事发案由日均40余起下降至10余起,流动人口作案同比下降30.2%,民众安全感、满意度显著上升。

  保山市副市长高兵介绍,今年以来,保山市公安局引入互联网+基础信息化工作思路,通过建成全警共享共用的资源汇聚平台和集基础管控、打击防范、指挥调度为一体的综合应用平台,自主研发集移动警务、信息采集、预警反馈等APP为一体的手机终端,做到基础信息人人采、采人人、时时采,有效打破全市信息、资源、警力壁垒,实现了打击犯罪智能化、精准化、高效化。

  胡祖俊称,保山在基础条件一般的情况下,以超前的信息化建设应用工作理念,主动作为,克服困难,信息化建设应用有进展、有成效,实现了“花小钱办大事”的效果,值得全省公安机关学习借鉴。并提出要求,2018年5月1日前,全省“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工作采集率、准确率不得低于95%。(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