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全面清查政府资产“家底”

11.05.2017  02:02

8日,云南省2016年政府资产报告试点工作布置培训会在昆明举行,我省作为全国政府资产报告试点的省份之一,目前已全面启动清查政府资产“家底”工作。根据要求,无论是公共基础设施,还是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政府资产都要不遗漏、不重复登记在册,建立政府资产报告制度。

政府资产需要摸清的除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资产和企业国有权益外,还包括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自然资源资产,保障性住房等经管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受托代理资产、文物、政府投资基金等大量政府经管资产。

近年来,我省国有资产管理成效明显,截至2016年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7924亿元;全省快报统计国有企业3525户,资产总额2.48万亿元,净资产8224亿元,实现营业收入4876亿元,应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13亿元。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政府资产报告试点工作涉及省、州(市)和县三级,按照要求最终要做到既不遗漏又不重复。比如公路资产,由于省、州(市)和县级均有涉及,就需要省交通运输部门在做好省本级填报工作的同时,又要做好对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的指导工作,确保填报口径统一和数据指标全面、准确。除了明确资产填报主体,填报内容也要求全面,各州市财政部门、省级各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全面反映政府资产情况,并按地区逐级汇总上报省财政厅。2016年度政府资产报告基准日为2016年12月31日,各单位上报省财政厅截止时间为今年6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