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

17.10.2016  10:06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2016年“10·17”扶贫日活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我省坚持转变思路与创新方式同步、超常施策与精准施策同步、精准识别与精准退出同步、督查考核与执纪问责同步,形成了五级书记抓扶贫、各级干部主动参与脱贫攻坚的良好态势。

  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紧紧围绕《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12个县脱贫摘帽、1253个贫困村出列、120万人贫困人口脱贫”的年度目标任务,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思想为基本遵循、科学指南,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通过召开省委脱贫攻坚会议、全省脱贫攻坚现场会等对脱贫攻坚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29项配套政策文件、行动计划,行业扶贫政策措施逐步落地,“3+X”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

  按照“五查五看三评四定一公示”要求组织开展建档立卡“回头看”,做到政策群众知晓、过程群众参与、评议群众“举手”、进出群众签字、结果群众认可。各地发动13.3万人组成1.7万支精准识别工作队,新识别20.9万户85.7万人,剔除21.6万户87.3万人,圆满完成了建档立卡“回头看”任务。通过细致工作,使得扶贫对象管理更加精准。

  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我省启动了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建设。扶贫对象建档立卡数据已经完成更新,实现与国务院扶贫办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无缝对接,与发改、财政、公安、住建、民政、残联等部门数据共享。

  全面启动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实施18万户、67万人的搬迁规划建设(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1万户、41万人),已规划选择2856个集中安置点,开工率达88%。

  通过全面实行扶贫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改革,省级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0.4亿元全部按因素法切块下达到县。在88个贫困县试点实施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新增9项省级资金纳入整合范围。投入省级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3.2亿元,同比增加32.1亿元、增长52.5%。扶贫小额信贷实现贫困县风险补偿金全覆盖,并建立呆账代偿机制。设立总规模1000亿元的云南浦发扶贫投资发展基金,支持11个州市贫困乡村脱贫攻坚,现已投放202亿元,筹资攻坚渠道不断拓宽。

  聚焦“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70.3万贫困人口,我省实行“一个民族一个行动计划、一个集团帮扶”,制定《云南省全面打赢“直过民族”脱贫攻坚战行动计划》以及9个“直过民族”和阿昌族、普米族两个人口较少民族脱贫攻坚工作方案,扶贫精准度全面提高。启动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迪庆藏区、“镇彝威”革命老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专题研究会泽县、宣威市两个贫困大县(市)脱贫攻坚工作。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聚焦产业扶贫精准发力,强化“企业+合作组织+贫困户”产业扶贫模式和订单收购、合作经营、联产联利、股份合作、资产收益等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电商、旅游扶贫工程有力推进。通过免费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开展订单、定向、定岗培训,完成培训39.2万人,转移就业13万人。通过“底线”措施兜底托底,全省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2694元,12个计划脱贫摘帽县提高到3100元、率先实现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云报全媒体记者  胡晓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