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召开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新闻发布会

28.09.2017  23:56

云南省人民政府召开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新闻发布会

 

9月28日,云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了云南省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新闻发布会,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对云南省“多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进行解读,并通报云南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进展情况。涉及“多证合一”改革工作部分部门的分管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中央驻滇、云南省、昆明市主要新闻单位的记者出席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上,省工商局张荣明局长介绍了《云南省“多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过程和主要内容。2017年9月18日,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多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对云南省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决定从10月1日起,全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实施“多证合一”改革。云南“多证合一”改革实行“32证合一”,整合了涉及20个部门的32项涉企证照整合事项,其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等5个证照为“五证合一”已整合事项,其余27个事项属于本次改革新增整合事项,新增整合事项涉及发改、公安、财政、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商务、文化、旅游、食药监、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烟草专卖、人民银行等14个部门。

张荣明局长介绍说,“多证合一”改革的核心是强化政府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最大限度打通部门间“信息孤岛”,真正做到“数据网上行、部门协同办、企业不跑腿”,切实解决企业材料重复交、部门多次跑等问题。办理的具体流程是,对于工商部门来说,全面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申请人材料齐全的,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将企业登记信息通过“云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协同平台”等省级信息共享平台,共享给被整合证照涉及的相关部门。对于企业来说,在办理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多证合一”涉及的被整合证照不再发放,企业无需另行办理被整合的证照。对于被整合证照的相关部门来说,通过与“云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协同平台”等省级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无缝对接和数据共享,来获取企业情况,满足其监管需要。

新闻发布会上,省委编办、省商务厅和省工商局还就记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