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决定:接受李纪恒辞去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

30.09.2016  05:40

云南网讯(记者 瞿姝宁 杨富东)2016年9月29日,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决定,接受李纪恒同志辞去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全文如下: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纪恒同志辞去

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16年9月29日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调动,李纪恒同志申请辞去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决定接受李纪恒同志辞去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并报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