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洪操副主任参加省人大常委会《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新闻发布会

07.04.2016  18:12

2016年3月31日,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于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4月1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举行《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新闻发布会。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孟跃武主持新闻发布会。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姜润生介绍了条例修改的过程和内容,并对新修改条例的贯彻实施提出了意见。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牟洪操就扎实做好《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贯彻实施工作发言。

牟洪操在发言中指出,我省是西部人口大省,人口问题始终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我省人口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战略性作用。本次省人大常委会修改《条例》,在地方立法层面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常委会部署的全面两孩政策,完善了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在云南实施的法律保障,开创了云南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新纪元。

牟洪操指出,省人大常委会修改颁布了新《条例》,与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保持一致,并对我省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相关的生育政策、奖励与社会保障政策、社会制约政策、生育服务制度等相关内容作出了具体而明确的规定,为我省进一步扎实有序落实政策奠定了关键的法制基础,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随着新《条例》颁布实施,省卫生计生委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和新《条例》要求,协同省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他要求,全省卫生计生系统要以新《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新《条例》精神,根据新《条例》修改完善相关文件规定,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规范细化工作流程,认真做好宣传引导、政策衔接、生育服务、母婴保健、执法规范、执行监测、前瞻研究等相关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维护依法生育的良好秩序,确保全面两孩政策在云南平稳有序实施,确保生育水平不出现大幅波动。特别要扎实广泛深入开展对新《条例》的宣传,注重舆论引导,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使政策宣传通俗易懂、群众便于理解,积极引导、鼓励群众依法有计划、负责任地按政策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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