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下拨中央第一批冬春荒救助资金33280万元

20.01.2015  12:13

1月19日,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联合下拨2014至2015年度第一批冬春荒救助资金33280万元,主要用于帮助解决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饮水、衣被、取暖、伤病等基本生活困难。

2014年,云南省先后遭遇了雨雪冰冻、盈江“5·24”、 “5·30”地震、福贡“6·30”滑坡、福贡“7·9”泥石流、云龙“7·9”泥石流、台风“威马逊”、芒市“7·21”泥石流、鲁甸“8·3”地震和景谷“10·7”、“12·6”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造成了2014至2015年冬春期间共有588万人需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救助,需救助人数多、范围广。

为做好全省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的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工作,省政府领导多次率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部门领导专程到民政部、财政部汇报灾情和云南省困难,针对云南灾情叠加、救助任务繁重、救灾投入和需求矛盾突出等实际困难。今年民政部、财政部在2014年已安排鲁甸、景谷地震灾区受灾群众应急补助资金和过渡期生活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又对我省冬春救助资金安排给予了倾斜支持,比去年增加了1100万元。

近期,云南省出现了暴雨、寒潮、强降雪天气过程,多地出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给灾区群众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省民政厅积极采取措施应对,一方面加强与省气象局的沟通联系,及时会商未来天气情况对我省可能造成的影响,对强降温天气及趋势进行初步研判,及时将预警信息转发给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求各州市要高度重视灾区转移安置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强化应对强降温降雨的各项保障措施,要切实做好受灾群众的保暖防寒;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主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要强化备灾工作措施,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建立和完善救灾应急联动机制,及时有效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种灾情。此外,为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过冬生活,加强应急物资储备,1月14日,省民政厅向昭通、红河、大理、楚雄、文山、 保山、怒江、迪庆、丽江和曲靖10个州市紧急调拨棉被21400床、大衣22000件、衣服22000套等御寒保暖物资,要求各地全力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各级民政部门要确保不让一名受灾群众受冻挨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