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逼女友和好 云南永平一男子绑架幼儿做要挟
昨日上午,一条微信在朋友圈中转发:“大家帮忙转一下,朋友的朋友的娃娃昨晚连车连人被偷,车牌号:云LU××19。宝宝是男孩,刚刚会走路,看见请致电:杨18213××8922、锁15125××6807 麻烦是朋友呢转发下!”
记者随即拨打了微信上的两个电话,始终打不通。经查证,云LU××19的车主为大理永平县人,记者尝试联系车主本人,也始终联系不上。而永平警方也表示,没有接到关于该车被盗的报案信息。不过,在9日,永平县确实发生了一起绑架幼儿案件,目前嫌犯已被抓捕归案,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与网络爆料的那辆云L车有关。
警方介绍,9日13时15分,永平县公安局博南派出所接辖区陈某某报案:我的孙子彭某被卓潘村周六庄的张某某强行抱走,请派出所出警处理。
接警后,永平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启动重特大案件应急处置预案,迅速抽调刑侦大队、博南派出所精干警力组成以县公安局局长禾汝林为组长的专案组展开侦查。昨日10时在永平县曲硐公租房小区一出租房内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成功抓获,并安全解救了被绑架的3岁半幼儿彭某。
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现年32岁,于2013年端午节期间与幼儿彭某的母亲陈某结识并确立恋爱关系,经过一段时间的生活后,陈某认为两人不适合生活在一起,遂提出分手,但遭到张某某的强烈反对。张某某为达到与陈某在一起的目的,要求并不富裕的陈某付给他5万元的青春损失费,以此要挟陈某,甚至多次以自残、自杀的方式威胁陈某。
9日中午,张某某再次到陈某家中找到陈某要求和好,遭到陈某拒绝,张某某遂抱起陈某3岁半的幼儿彭某就跑,陈某及家人立即追赶,但没有追到,于是急忙报警。了解案情后,永平警方在县城各交通要道进行堵卡查缉,安排民警围绕张某某的人际关系展开调查,同时请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局相关部门给予支持,最终确定了张某某的藏身地点,并于案发后21小时将其抓获归案。
据张某某交代,其抱走幼儿的目的是以此威胁、要挟陈某与他一起好好过日子。
目前,被绑架幼儿彭某健康状况良好,已安全交其母亲陈某照顾,张某某因涉嫌绑架罪已被刑事拘留。(首席记者秦蒙琳 通讯员杨寿云)
编辑:徐婷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