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殡葬改革如何破困局?

16.12.2014  12:31

  背景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大力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党员、干部要带头文明治丧,简办丧事,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墓穴占地不得超过1平方米;鼓励党员、干部去世后捐献器官或遗体。

   话题

  云南殡葬改革的难点在哪里,此次为何以省“两办”下发通知的方式高位推动?殡葬改革破局的背后,还需要一些怎样的配套措施协同推进?

   现状

   殡葬改革势在必行

  殡葬改革不仅是一项移风易俗的社会变革,更是一件关乎科学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惠及子孙后代的大事。

  我国的殡葬改革起步于1956年,经过漫长的努力,火葬逐步取代土葬,成为绝大多数地区普遍实施的丧葬方式。半个多世纪以来殡葬改革的事实证明,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丧葬方式,有利于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而对老百姓而言,这样的丧葬方式也有利于减轻人民群众的生活负担,引导人们尊老爱老,促进思想观念的转变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

  从云南实际情况来看,推进殡葬改革十分迫切。云南省山区、半山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94%,坝区和耕地十分宝贵。据估算,全省每年死亡人口为30万人左右,如果都进行土葬,每年将消耗约合3万亩森林,将吞噬6750亩土地。

  “显而易见,这完全无法承受。”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感慨,在当前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加速推进的新形势下,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已经成为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焦点

   新风旧俗碰撞激烈

  殡葬改革看似局部问题,实际涉及面非常广泛,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紧密相连。

  尽管云南省殡葬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受几千年封建社会的影响,一些旧的习俗根深蒂固。因此,殡葬改革既是革除千年旧俗、摒弃落后观念的一场社会革命,也是对传统思想、观念、风俗的一次大革新,遇到的阻力可想而知。

  省民政厅负责人表示,从其他兄弟省份的改革进程来看,云南省的殡葬改革工作还有很大的差距,主要体现在:全省殡葬改革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突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殡葬管理执法体系不健全,依法监管还存在缺位;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推进难度大等等。

  记者在不少州市采访时也发现,修墓建坟、“青山挂白”的现象严重。在一些村庄附近的山坡林地上,随处可见私自修建的坟墓群,其中不乏豪华墓、“活人墓”。这些墓地不仅工程浩大、占地数亩、耗资数额大,而且用料讲究、造型精美,在青山绿水间显得格外扎眼。

  《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大力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一针见血地指出,云南殡葬管理在一些地方还存在推进难度大、区域发展不均衡等问题,如火葬区遗体火化率不高,乱埋乱葬等问题依然突出,占用了大量耕地、林地,浪费了自然资源、破坏了生态环境;骨灰装棺再葬、重殓厚葬、盲目攀比等丧葬陋俗盛行;少数党员、干部甚至个别领导干部在丧事活动中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热衷风水迷信,损害政府形象,败坏社会风气。

   破局

   领导干部示范带头

  “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参与《意见》起草的相关负责人认为,殡葬改革是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社会改革,推动殡葬改革,根本是搞好制度建设,关键是党员干部要带头。

  据介绍,《意见》从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带头文明低碳祭扫、带头宣传倡导殡葬改革四个方面,对党员干部如何带头、如何做表率提出了实实在在的要求。

  比如,《意见》要求党员干部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特别提出,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党员、干部去世后一般不成立治丧机构,治丧事宜可由生前所在单位或社区、村(居)红白理事会协助办理,不召开追悼会;举行遗体送别仪式的,要严格控制规模,力求节约简朴;严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丧事活动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借机收敛钱财。

  《意见》还要求党员干部带头火葬、生态安葬。“在火葬区,党员、干部去世后必须实行火葬,在公墓采取骨灰存放、树葬、花葬、草坪葬、塔葬、壁葬等生态节地葬法集中安葬,不得将骨灰装棺土葬。在不具备火葬条件的地区,党员、干部去世后遗体应在公墓内集中安葬或在当地政府指定的区域深埋不留坟头,不得乱埋乱葬。严禁修建大墓、豪华墓,安葬单人或双人骨灰的墓穴占地不得超过1平方米。鼓励党员、干部去世后捐献器官或遗体。少数民族党员、干部去世后,尊重其民族习俗,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安葬。

   问责

   未按规办事将严查

  “无论是法律还是规范,其权威都在于实施。”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的一大亮点,是明确了部门责任和监管责任,形成了共推殡葬工作的合力。

  《意见》强调了各级党委、政府对殡葬改革的领导责任,要求将殡葬改革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目标管理和考核机制。同时要求,各级政府要建立由政府分管领导负责、民政部门牵头,组织、宣传、发改、财政、公安、国土、工商、林业等相关部门参与的殡葬改革联席会议制度。《意见》还对各相关部门在殡葬管理方面的工作职责作出了明确界定,有利于理顺殡葬管理机制,形成党政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的殡葬改革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齐抓共推殡葬工作的合力。

  《意见》还明确,领导干部的丧葬活动要按照省纪委、省监察厅印发的《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执行。党员、干部及其直系亲属未按规定执行殡葬政策,干扰殡葬改革,搞封建迷信活动,利用丧事借机收敛钱财的,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对殡葬改革工作推进不力、问题突出、火化率徘徊不前、乱埋乱葬现象严重,对党员、干部丧葬行为监督管理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地区和部门,要通报、问责并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将殡葬改革推进不力的地区纳入问责范围,将落实监管责任不到位的地区和部门纳入通报范围,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切实推动《意见》真正落到实处。”起草组相关负责人说。

   微声音

  @彼岸帆轻:关于吾乡的殡葬改革,每一次谈及都会有一层唏嘘,母亲又在念叨,儿子有本事了,外公也许就能土葬了。外公是安徽人,舅舅也是很憨厚纯朴的那一种,外公去世前,很担心火葬,总是说能埋到河南的地吗,那里不火葬,最终还是在当地火葬了。传统观念的影响,真是深啊!

  @袁德礼:我跑殡葬行业新闻已有8个年头,深知这水有多深,深知殡葬行业高度垄断经营一直为公众所质疑。有人指出,殡葬业价格之所以高得离谱,在于缺少成本监督,没有举行价格听证。更有主流专家认为,应打破垄断经营,吸引民间资本进入殡葬领域。

  @057384778412天成:现在的殡葬费用那么高,有人说现在“死也死不起。”大城市里即便是身后火化吧,买一块小小的墓地,也要好几万,多到几十万,墓地涨价涨得比房价还快。普通人到第三代还有多少人记得?墓地也许早已另易其主,如果再大操大办图个什么呢?(完)(记者 谢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