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施甸取消小微企业注册限制 为其发展注入活力

01.07.2015  14:41

云南网讯(记者 赵岗 通讯员 张耀辉 杨国丽 张素华) 日前,云南省施甸县工商局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政策,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取消公司注册资金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施甸小微企业发展增添了活力。

据悉,施甸县工商局共取消了45户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2户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的验资报告。放宽了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再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期限。

此外,施甸县工商局还按先照后证办理企业26户、个体工商户180户。为42户市场主体简化了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其中:设立登记35户,住所或经营场所变更登记7户)。共发放《工商局向您提示》和《工商注册登记制度改革知识问答》1200多份。

通过以上措施的施行,不但简化了相关程序,得到了社会好的反响,还无形中推进了小微企业的发展

来源:云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