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提升重点建设项目“环评”工作

29.10.2014  10:43

  今年以来,省环保厅等部门,采取多项措施,改善并提升全省“三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的环评工作,进一步服务全省社会经济建设。

  针对全省“三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即100项在建重点建设项目、100项新开工重点建设项目、100项重点前期工作项目),今年以来,省环保厅等采取了以下一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重点项目推进办公会议精神,强化服务,指导企业完备报件;对于属环保部审批的项目,加强汇报协调,及时取得了环保部批复;对于省环保厅审批的项目,在相关报件齐全、符合审批条件的项目尽快完成审批,促进项目前期工作顺利推进;全面梳理全省“三个一百”重点项目环评进展情况,建立重点项目环评动态管理和联络员制度,按照国家、省、州(市)审批权限进行项目分类,分行业、按片区落实到人,逐一与项目建设单位、环评编制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核实项目环评进展,及时更新项目环评进展信息;加强项目建设单位、环评中介机构、环保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全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环评工作。

  今年1到8月,在全省“三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环评工作中,在建项目共计244个子项目,其中213项已完成环评审批;新开工项目共计167个子项目,其中77项已完成环评审批。

  当前,全省“三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环评工作存在以下两个比较严重的问题:建设单位对环评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环境影响评价法》中明确规定了环评的主体是建设单位。按照我国现行的投资体制要求,实行审批制的项目,其环评文件必须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完成审批;实行核准制的项目,其环评文件必须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前完成审批;实行备案制的项目,其环评文件必须在办理备案手续后、项目开工前完成审批。截至目前,仍有104项全省“三个一百”重点项目建设单位没有及时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环评文件或已编制完成未及时报批,甚至有的虽有投资主管部门立项,但有名无实,没有开展前期工作。

  据了解,项目建设单位、环评中介机构、各级环保部门和省级相关部门之间尚未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和沟通机制。对项目动态变化不清楚,信息掌握不准确,环评中介机构无法及时、高质量的编制环评文件,环保部门无法全面、清晰地了解项目信息和进展情况,难以无法提前介入和把握建设项目环评进展,影响环评审批的质量和效率。(昆明日报 记者王密)

编辑:徐毅杰责任编辑:徐毅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