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开启导游“薪酬时代”的时间表已确定

25.06.2015  12:41

  自“女导游大骂游客事件”发生后,云南省开始进行导游管理体制改革,以期从根儿上解决屡禁不止的问题。在近日召开的云南省导游管理体制改革现场会议上,与200多名导游签订“劳动合同书”,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劳动用工关系的云南假日风光国际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改革标杆,先行先试探索改革模式。将于今年9月开始实施的《云南省导游体制改革方案》也正在完善中,该方案能否推行并为全国导游体制改革提供借鉴?让我们拭目以待。
  6月18日,一场探讨并解决导游归属问题的“云南导游体制改革现场会”在昆明召开。云南省旅发委与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商局以及昆明市旅游行政部门、旅游业内人士,就进一步健全导游准入和退出机制,明确导游人员归属、建立导游薪酬制度等进行深入研究和讨论。
  在这次会议上,云南假日风光国际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假日风光)率先“吃螃蟹”,与203名导游签订了“劳动合同书”。这意味着203名导游将获得3000元的底薪、五险一金以及每天500元的带团补贴。
  对此,云南省旅发委巡视员徐光佑表示,云南假日风光此次进行的有益尝试,与云南省旅发委一直以来正在研究的导游管理改革的措施和方向是一致的,“我们到旅游企业开现场会,目的就是总结旅行社好的做法,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推出云南导游管理改革方案。”
  据了解,目前《云南省导游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思路已经有了,待与多部门协商完善后,将于今年9月份正式在全省推行实施,这一改革方案如能实施,将使云南导游迎来薪酬时代。

   尝试改革
  为有效解决导游无固定工资、无工作底薪、无稳定收入的行业问题,云南假日风光制定了《合作导游带团补贴方案》,并于6月1日正式施行。根据合作导游所带团的实际带团周期,以政策补贴、现金补贴等形式,对带团导游给予长期、稳定的现金补贴,每位导游按照每天人民币500元的标准发放。
  云南假日风光负责人张兴平表示,集团将与长期合作的导游签订劳动合同,为他们提供每月不少于3000元的工资保障,并为其购买五险一金,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并按绩效考核给予合理奖励,“从今年5月开始,已与203名导游签订了劳动合同,还有一些导游正在签约商谈中。”
  已和云南假日风光正式签约的导游李云晶坦率地说,以前带团,团队吃的、住的、景区景点门票都得由导游自己先垫付,几万元、十几万元,费用报销还要看旅行社的资金状况、报销流程,“这对我们来说是一笔巨额费用,给我们带来很大的压力。”
  李云晶说,从6月1日开始,云南假日风光除了率先实施导游薪酬管理办法外,还推行景区景点及合作酒店门票款、住宿费预付方案,导游无须在带团过程中垫付景区景点门票款、酒店住宿费。
  有了正式员工身份的导游1个月究竟能拿多少钱呢?以昆明—大理—丽江线路为例,如果一个导游满打满算1个月带5个团、实际带团天数算16天的话,可以有1万元左右收入;若是按1个月带3个团、实际带团天数算9天的话,也可以有7500元的收入。
  收入稳定了,责任也相应明确。据了解,导游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旅行社工作造成影响、拒不改正的可解除劳动关系。根据云南假日风光提供的《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显示,导游作为乙方若在带团中出现强迫购物、侮辱毁谤、殴打游客的行为;擅自甩团、转团、离团;投诉率超过3%(含3%的)或乙方所带团出现重大特大投诉的都不予核发补贴。

   各方支持
  导游是云南省旅游从业人员队伍的重要组成,是旅游服务的重要岗位,也是旅游业的形象和窗口。据统计,截至2014年12月,云南省持有全国导游员资格证的人员共计36429人,持有导游证(IC卡)人员24638人,占前者的68%,其中昆明市共有在册导游15803人,其中通过导游年审的为8860人,实际带团导游人员4700余人。
  多年来,导游归属问题一直被认为是导致游客与导游冲突的一个重要原因。今年五一期间,被曝光的“女导游嫌购物少大骂游客”事件中的导游陈某称,带旅游购物团,没有底薪、保险甚至补助;随后丽江年轻导游刘成吉倒在带团途中,一句“太累了……”道出了千万导游的心声。小刘的离去更是引发了业内外人士前所未有的关注和思考。
  有导游称,90%以上的同行没有基本工资,大部分从业人员面临无身份、无底薪、无保险、“仰仗客人消费”等尴尬境地。云南省旅发委行业管理处处长杨澄介绍,云南现有导游可以在旅行社签合同,也可以在导游公司注册。导游和导游公司没有劳动关系,只有松散型挂靠关系,导游公司对导游缺乏管控能力。由于旅游业具有季节性特点,很多导游为自由身份,这部分导游所占比例非常高,与旅行社签合同的比例也非常低。
  云南省旅行社协会会长赵家骍认为,导游用工机制、薪酬制度都应得到重视。导游与各行业联系是最密切的,工作在第一线,我们更应该注重导游的工作现状。解决导游薪酬和劳动合同归属问题,就是解决了导游的后顾之忧,旅行社协会将全力配合导游体制改革。
  昆明市导游协会秘书长李伟说,协会将积极配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行社协会、导游公司等开展工作。对已开展体制改革工作的旅行社企业,要及时了解相关经验和做法,针对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分析,研究对策。
  徐光佑表示,从去年11月份开始,云南省旅发委已经开始尝试推行导游管理体制改革,选取大理、西双版纳作为试点,并对试点实施情况作了总结。近期,云南假日风光旅行社按照《方案》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尝试,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下一步我们将与省工会、社保厅、工商局等部门进行合作,对《方案》进行进一步完善,争取9月份在全省推行。
  云南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王惠萍说,云南假日风光给导游签劳动合同、发工资是导游体制改革的有益尝试。她表示,给予该家旅行社3万元的资金支持作为企业成立工会的经费补助,并将对企业建立工会进行辅导。”
  云南省工商局副巡视员李向说,工商局将积极配合旅游部门、人社部门、工会抓好云南旅游体制改革,并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依法查处旅游市场中出现的违法行为。
  云南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处长赵宝华表示,将全力配合云南省导游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他说,彻底理顺旅行社、导游公司与导游之间的关系,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规范用工,就导游用工管理和薪酬管理的制度、标准等相关问题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集体合同,从而推动整个行业实现用工管理和薪酬管理的规范有序。
  作为拥有导游人员最多的昆明市,昆明市旅发委主任黄峻峰说,我们将按照省旅发委的决策和部署,指导各旅行社做好相关改革,研究出台一批扶持奖励政策,鼓励旅行社、导游管理公司积极落实相关要求,在签订劳动合同、导游信息备案等方面做好服务,确保各旅游企业能按期完成导游签约工作。

   拉开帷幕
  对于9月份即将在云南全省推行的导游管理体制改革,尤其是落实导游薪酬制度,一位李姓导游说:“我们做梦都希望能和旅行社签合同,给我们买社会保险。”
  对此,市民张巍峰也谈了自己的看法。他说:“‘女导游大骂游客事件’让我重新认识到导游强迫购物背后深层次的利益链条和问题。导游薪酬及归属问题如能得到推进,那么发生旅游强迫购物恶性事件的概率可能会小很多。”
  “大部分旅行社也很赞同导游薪酬制。昆明市旅行社协会会长朱伯威说,旅行社给导游发薪酬,关键在于是否参与购物提成的分配?而且云南旅游淡旺季导游需求量反差很大,以年接待量为10万的旅行社为例,旺季需求量为150-200人,淡季仅需30-40人。我们希望导游体制改革要符合云南实际,抓好导游公司向劳务派遣型企业的转型。”
  一些业内人士认为,目前该创新管理尝试方案仅在云南假日风光范围内展开,并未形成全省、甚至全国一盘棋。希望各省、市旅游行政部门能将这种方式推广开来,从而能更好地实现公平竞争和权益保护。
  云南省旅发委主任段跃庆介绍,《云南省导游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将面向全省推进导游管理体制改革。改革主要从五方面着手:一是明确导游人员归属,要求旅行社或导游公司必须与导游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一个长期稳定的劳动用工关系;二是规范导游劳动用工机制,旅行社或导游公司必须按照法律法规,为导游人员办理相关劳动用工手续,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三是建立导游薪酬机制,导游人员薪酬应由基本工资、带团补贴加奖金构成,并由与导游人员订立劳动合同的旅行社或导游公司发放;四是强化导游人员素质提升,全面推行《导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导游服务规范》两个地方标准,形成重业绩、重服务质量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和工资收入增长机制;五是严格导游市场退出机制,通过对导游人员综合考评,强化年审管理机制,对年审不达标的导游人员,坚决让其退出市场。
  段跃庆强调,此次导游体制改革的重点,一是解决导游的归属问题,二是将导游服务态度、服务质量与薪酬挂钩,建立良性的循环机制。
  据悉,为加大旅游市场整治力度,从6月25日起,云南还将对“旅游市场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等四项内容进行市场检查。尤其对“不签订旅游合同”、“不给聘用导游发导游服务费、要求导游垫付团款”等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保证常态化检查的基础上,对旅游热点州市实行交叉检查和在重点旅游线路设点检查。
  维护旅游形象,对于行业各方而言,如同鸟类爱惜自己的羽毛般重要。一个职业群体的良知和道德,不仅需要自律,还需要一个良性的制度来引导。合理的职业群体管理体制,既在于保障导游的权益收入和职业尊严,同样也在于明确责任和道德底线。因而,云南假日风光国际旅游集团首先尝试的这一改革,对于稳定导游收入,进而根治旅游乱象,值得寄予期待。对于云南即将推行的导游管理体制改革,段跃庆说,“导游管理问题复杂,此次改革也是一种探索。希望通过总结试点经验教训,将导游体制改革在全省逐步推开,为全省乃至全国导游体制管理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