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云南】云南频发“禁酒令”,如何“令”必行“禁”必止

11.11.2017  13:59

  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出台“禁酒令”,全面禁止公务活动和工作时间饮酒。

  其实,早在2015年,红河州就针对公安机关发布了“禁酒令”,曲靖市、楚雄州、沧源县等也陆续出台“禁酒令”,严禁公职人员在公务活动和工作时间饮酒。2017年7月,独龙江乡推出史上最严“禁酒令”征求意见稿,拟在全乡范围内施行禁酒。

  在云南喝酒,真的要当心哦!

 

  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出台“禁酒令”,全面禁止公务活动和工作时间饮酒,狠刹不良饮酒风气。

  《规定》强调,全州范围内的公务活动,特别是上级单位到下级单位开展调研检查指导工作期间,一律不得饮酒,重大外事活动和招商引资活动确需饮酒的,可视情况按规定提供酒类或适度饮酒,但是不得购买和消费各类高档酒。严禁工作日时间和工作日午间(含非工作日加值班)饮酒。严禁着工作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

 

  《规定》强调,狠刹整治不良饮酒风气,工作之余不得酗酒、赌酒、拼酒、压酒,严禁耍酒疯、酒后滋事、酒驾、醉驾等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公序良俗、有损国家工作人员形象和违法违纪的行为。

  对执行《规定》不力,导致管辖范围内饮酒违法违规问题多发频发,或发生严重后果造成不良影响的县市、部门和单位,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追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新闻君梳理时发现,目前云南已有多个州市颁布了“禁酒令”,严禁公职人员在公务活动和工作时间饮酒,更有禁止全民饮酒的“史上最严禁酒令”。

   红河公安科级以上干部违反“禁酒令”从严从重处理

  红河州公安机关从2015年1月1日期实施“禁酒令”: 严禁工作时间饮酒; 严禁携带武器、涉密文件饮酒; 严禁在任何场合着警服饮酒;除周末和节假日在家庭与家人可适当小酌外,严禁聚众饮酒; 严禁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滋事、醉酒出丑。

  违反禁令的,一律追究纪律责任,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担任科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从严从重处理。

   沧源县出台“七严禁”的“禁酒令

  2016年11月,沧源县制定出台了《关于坚决整治党员干部饮酒问题的通知》,明确“七严禁”的“禁酒令”。

  “七严禁”即:一是严禁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饮酒;二是严禁中午、节假日值班、执行公务时饮酒;三是晚餐确因公务接待、民俗民风需饮酒的,严禁强行劝酒和逼酒;四是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场合猜拳行令,玩牌赌酒、酗酒;五是严禁党员、干部下班后、节假日、周末因个人饮酒行为影响形象、影响工作、影响周围的群众休息;六是严禁着工作标志服在公共场所饮酒;七是严禁各级各部门互相请吃吃请饮酒。

  《通知》要求全县党员、干部带头革除饮酒中的陋习,带头培育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带头养成“健康、文明、适量”的良好饮酒习惯,努力减少不必要的应酬和交往活动。

   曲靖市严禁公职人员违规饮酒

  2017年10月19日,曲靖市发布《曲靖市关于禁止公务活动和工作时间饮酒的规定(试行)》,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市内公务活动时,一律禁止提供酒类,一律不得饮用酒类。涉及重大外事活动、招商引资活动等,确需提供酒类和饮酒的,必须报分管领导审批,并严格控制酒类的数量和标准。

  曲靖市“禁酒令”要求公职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日午间,以及节假日值班和执勤等时间段,一律不准饮酒。

  违反规定者,将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对执行《规定》不力,产生不良社会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地区和单位,根据相关条例和办法,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规定》还明确要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参照执行。

  独龙江乡推“史上最严禁酒令” 拟全民禁酒

  2017年7月,份名为“独龙江乡人民政府关于重申在全乡范围内实行禁酒的公告”在网络引起外界关注。该公告称,为进一步巩固提升独龙江乡整乡推进独龙族整族帮扶成果,切实转变因酗酒造成的贫困、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家庭破裂等现状,积极引导独龙族群众形成良好、文明的生活习惯,全力助推脱贫攻坚。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施行禁酒。

  这份“禁酒令”禁酒时间为7月1日至长期,禁酒范围为独龙江辖区范围内全体干部、职工、群众。同时,独龙江乡辖区范围内严禁销售各类酒精制品(包括:自熬酒、白酒、啤酒、果酒、易拉罐酒等)。

 

  “禁酒令”表示,对违反本公告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对违反本公告的群众,严格按照《贡山县对“三类”人员取消享受惠农政策资格》的相关要求进行处罚(三类人员指:因懒致贫、因赌致贫、因酒致贫);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等。

  贡山县委宣传部表示,此文件文为该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并未正式实施。

  此外,怒江州、宜良县、嵩明县、云南煤监局、云南民族大学等都纷纷发布过“禁酒令”。看来在云南喝酒,真的要当心啦!

   落实“禁酒令”须从转变观念入手

  中国有着历史悠久而且深厚浓郁的酒文化,尤其是在公务接待上,恐怕自古至今都从来没有离开过这个“”字。接待上级领导要喝,因为不喝不显尊重;接待平级兄弟也要喝,因为中国人历来讲究四海皆兄弟,多一个朋友就能为自己多开辟出一条道路;当然,见了下级就更得喝了,因为不喝酒怎能显现出自己高高在上的领导地位。

  而正因为许多打着公务接待名头的酒局充满了种种非功即利的色彩,不仅白白浪费掉了大笔的财政收入,甚至严重败坏了党风党纪和政府形象,所以国家及各地方党委、政府才三令五申地对公务接待的规格、档次进行了明文限制,部分地区甚至将公务接待喝酒列为了严禁触碰的高压“红线”。

  不过,中国毕竟有着十分浓郁的官场酒文化,尤其是早已经形成了无酒不成席的“旧俗”和“习惯”,所以,想要单凭几纸文件便想彻底刹住吃喝歪风,恐也绝非易事。

  所以,各地的“禁酒令”虽然看似严厉无比,但能否真正落在实处,除必须得依靠各级监督执纪部门的通力合作与严防死守,并且毫不客气地对违规违纪者进行严厉打击以外,关键还得从转变国家公务人员,尤其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观念入手。

  只有让公务接待禁酒成为所有国家公务人员在公务接待或者被接待过程中的一条行为准则,成为一条不可逾越也不敢逾越的铁令与红线,才能一步一步地最终养成良好的行为准则与习惯,让禁酒变得十分自然而不显尴尬。

  (来源:中国新闻网、楚雄台、法制日报、红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