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云南】云南旅游购物场所等级评定牌匾全部收回

10.03.2018  15:30

  “经过一年重拳整治,云南旅游市场零负团费低价游、强制购物等乱象基本改善,但整治绝不会半途而废。”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省长阮成发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云南代表团开放日上如是表示。

  云南是旅游大省,也是中国发展旅游最早的省份之一。云南省几乎具备了除海洋之外的所有旅游资源,深受海内外游客喜爱。但近年来,云南旅游市场问题频发,备受公众关注。

图源:云南网

  不知道大家是否记得,曾经,云南旅游购物场所是有等级划分的。按照云南省《旅游购物场所等级划分与评定》规定,根据购物场所的规模、购物环境、功能布局等方面,以及商品质量管理、环境及卫生管理、服务质量等内容,将旅游购物场所等级分为五个等级,用五角星号由高到低依次标示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星级越高表示该旅游购物场所的档次越高,经营规模越大,服务质量越好。

  自去年4月15日启动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以来,云南全力整治旅游市场秩序,现已取消全省所有旅游定点购物场所,收回全部166家旅游购物场所等级评定牌匾,坚决斩断旅游业灰色利益链条,让旅游购物回归正常市场行为。

   查处旅游行业商业贿赂24起

  针对游客反映较多、意见较大的旅游购物问题,云南取消了旅游购物企业等级评定,将旅游购物店纳入社会零售商品企业管理,收回全部166家旅游购物场所等级评定牌匾;严厉打击旅游行业商业贿赂,共查处旅游行业商业贿赂24起,购物店向旅行社商业贿赂案2名犯罪嫌疑人被刑拘;宣判一起“药托”案,涉案4人均被判刑。

  同时,云南坚决查处景区、旅行社、导游违法违规行为,对景区、旅行社、导游实施“负面清单”“一票否决”。出台专门的旅行社经营行为评价及重点监管办法,使旅行社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加强,“不合理低价游”得到遏制;加大对导游人员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出台导游人员服务质量综合评价办法,游客可对导游服务质量进行网上评价,从而形成导游执业正向激励机制。同时,整顿旅游景区,优化游览环境。去年8月以来,云南开展三轮A级景区暗访检查,旅游景区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全省旅游景区管理和服务进一步提升。

  经过一年努力,从总体上看,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效果明显,云南将以更大的力度、更严的措施,使旅游市场秩序根本好转。

  构建“1+3+N+1”监管新模式

  "1+3+N+1"是什么呢?

  “1”是建立健全集中统一的综合监管指挥平台,形成信息汇集、及时研判、综合调度、联合执法、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工作机制;

  “3”是强化旅游警察、旅游巡回法庭、工商和市场监管局旅游市场执法3支队伍,提高旅游市场执法监管效率

  “N”是发挥多个涉旅执法部门的职能作用,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1”是建立旅游监管履职纪检监察机制,对涉旅部门履职情况进行巡查、巡视,发生重大涉旅事件时,监察部门启动监督、问责程序,依法依纪严格追究责任。

  监管组合拳出手,将云南旅游的“金字招牌”越擦越亮。30支旅游警察队伍一年共出警62428人次,查处涉旅案件263件,行政拘留153人,刑事拘留54人。云南法院探索“互联网旅游审判”模式,在重点旅游景区和知名景点设立155个旅游巡回法庭和审判点,全部上线百度地图,游客在手机上就能查到离自己最近的旅游法庭,方便又快捷。一年来,旅游巡回审判机构共审判旅游诉讼案31起。工商部门线上线下同时监管,集中排查线索,对侵害游客合法权益、违反公平竞争精神的市场行为严格查处、重拳出击。一年来,23个旅游工商机构共查处涉旅案件211件。

  云南省加快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与此同时,全省也不断加大力度加快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以“云南只有一个景区,这个景区叫云南”的理念打造全域旅游,以“一部手机游云南”为平台打造智慧旅游,以“游客旅游自由自在”“政府管理服务无处不在”为目标打造世界“一流旅游”。

  (来源:昆明日报、云南网、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