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临沧市委原书记李小平涉嫌受贿被移送审查起诉

30.11.2015  17:47

    记者30日从昆明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日前依法对中共临沧市委原书记李小平(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李小平,男,汉族,1965年8月生,云南麒麟人,1984年11月入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云南大学团委副书记、云南大学学生会秘书长、云南大学研究生会秘书长。

    1990年8月,李小平任共青团云南省委城青部副部长,踏上仕途,在团省委任职近9年。

    1999年3月,李小平调任楚雄州,历任楚雄州政府副秘书长、秘书长、州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楚雄州武定县委书记、县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

    2003年5月至2007年12月,先后任云南省委办公厅副主任,云南省委副秘书长。

    2007年12月至2010年1月,任中共云南省文山州委副书记。

    2010年2月至2013年2月,任中共云南省普洱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3年2月起,任中共云南省临沧市委委员、常委、书记。

    2015年5月,李小平因涉嫌严重违纪,经云南省委批准,接受组织调查。

    2015年8月,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的中共临沧市委原书记李小平(正厅级)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依法逮捕。

编辑:张钊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