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汽车销售员私吞客户购车款 不到2月挪用9万多

11.11.2014  10:27

    21岁的张某某是云南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临沧片区的销售负责人,一个月的工资近6000元,因为喜欢吃喝玩乐,他将近8万元的积蓄挥霍一空,为了满足消费欲望,他竟然打起了客户购车款的主意。

    按公司规定,客户要买车可打款到公司指定的账户上,公司也默许客户打款给片区的销售负责人。今年8月,张某某得知一家合作公司的客户陈某有购车需求,但合作公司并不负责供货,张某某便私自要求客户把156900元打入其个人账户。之后他只转账59000元给公司,剩余97900元购车款被其占为己有。

    为了“拆东墙补西墙”,张某某又要求公司在临沧的二级销售商,把4名客户的购车款冲抵被他侵占的款项转账给公司。张某某继续吃喝玩乐,不到2个月,被他侵占的9万多元就花光了。

    10月底,当公司财务做账时发现了漏洞,张某某才承认了私吞购车款的犯罪事实。在规定的期限内拿不出钱,公司向官渡公安分局矣六派出所报了案。10月23日,民警在张某某租住处将其抓获。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张某某已被警方刑拘。(都市时报 记者周婷婷)

编辑:廖拓溪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