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无情 社保有爱--“同舟计划”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09.04.2018  01:03

2018年3月5日下午18时40分左右,德宏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在梁河县承建的建设项目工程施工现场发生一起事故,二名农民工遇难。

接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德宏州及梁河县人社部门及时组成工伤事故调查组于3月6日上午前往事故发生地进行现场勘查、事故调查。工作人员毫不懈怠,加班加点,特事特办,于2018年3月19日作出了《认定工伤决定书》,予以认定二名农民工为工伤。人社部门做到了及时受理、及时调查、及时认定,高效、快捷地参与做好工亡家属的安抚、调解等工作,最大限度的保障了劳动者及亲属的合法权益。

经查,事故死亡人员为当地村民。2018年2月24日,某建筑公司到梁河县人社局按建筑施工项目为该项目农民工进行了工伤保险参保备案登记。2018年3月5日下午18时40分左右,工人在砌挡墙石脚施工过程中,因挡墙土滑落掩埋了躲闪不及的二名农民工。二名农民工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十四条(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规定。

2018年3月20日,经各相关部门组织调解,承建单位与工亡亲属达成补偿协议。其中,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亡人员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每户75万余元。

工伤保险,不仅能有效降低用人单位的用人风险和损失,更能及时为职工及亲属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和社会保障;是用人单位的安全阀,更是广大职工及亲属的保护伞。

事故无情,社保有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