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修订出台

21.01.2017  18:07

   确保招聘公开、公平、公正—— 事业单位招聘面试考官 须从考官库中随机抽取

  公开招聘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人才选拔的重要举措,为确保这项制度的社会公信力,今年省人社厅修订出台了《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并配套拟订了本面试测评暂行办法,主要目的:一是促进考试规范,构建公平格局;二是严格加强管理,提高招聘公信力;三是降低招聘成本,提高招聘效益;四是提升面试水平,提高招聘质量。

   面试的程序面试的方式有大的改变

  此处出台的《暂行办法》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面试程序及实施方式做了明确的规定,同时对考官的产生方式,亲属回避制等给与详细的解读。

  首先,《暂行办法》明确,面试测评方式由组织实施面试的部门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确定,其中,管理岗位可采用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等方式进行;专业技术岗位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专业知识笔试、专业测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工勤技能岗位可重点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其次,《暂行办法》规定,面试考官主要从以下人员中产生: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的领导及相关部门人员;行业内知名专家学者;事业单位的专家学者、业务骨干。

   面试考官实行亲属回避制

  同时,《暂行办法》还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分级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官库,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建立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官库。面试组织实施单位根据招聘工作需要可申请从面试考官库中随机抽取面试考官,并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实行回避。

  另外还实行监督制度。每个面试考场都设有监督员,监督员负责及时纠正有碍面试正常开展的行为,对评分显失公正的考官提出警告,并责其改正,仍不改正的,及时向面试领导小组报告,建议撤换考官;最后,实行纠错机制。对于评分显失公正的,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经调查核实后可以宣布面试成绩无效,必要时可以重新组织面试。

  记者 李婧(云南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