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创文明城市昌宁旅游在行动

12.05.2015  16:42

 

  在昌宁县争创文明城市的号角吹响之际,昌宁在全县营造浓厚的文明旅游氛围。

  一是规范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等“窗口”行业的服务标准。要求旅游景区做到环境整洁、有序、优美;便民设施(标示牌、厕所、垃圾箱、座椅等)完备,功能良好;投诉处理机制完整。星级饭店有方便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等特殊群体通行和使用的无障碍设施;娱乐等服务明码标价;消防安全设施完好;客房干净,无异味;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旅行社服务网点工作人员使用普通话讲解,用语文明;服务规范、不误导游客消费。

  二是发放3000余份文明旅游宣传资料。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践行文明新风尚.争做最美昌宁人》等宣传资料发放至各旅游企业,引导服务人员、游客说文明话、做文明人,行文明事,让“旅游美时美刻,文明随时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