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云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下得去 留得住 教得好

11.03.2016  10:32

核心速读

云南现有公办学校乡村教师24.1万人,约占全省公办中小学专任教师总数的60%。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对于缩小城乡教育差距,阻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将产生深远影响。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提出到2017年,力争使乡村学校优质教师来源得到多渠道扩充,乡村教师资源配置得到改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稳步提升,各方面合理待遇依法得到切实保障,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初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局面。到2020年,努力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乐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立足解决乡村教师“下不去”、“留不住”、“教不好”这3个核心问题,《云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秉承“统筹设计、资源倾斜、务求实效、建立机制”的基本原则,力求用5年左右的时间,创新乡村教师的培养补充机制,提高乡村教师的地位和待遇,促进乡村教师职业发展,通过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提高乡村教师质量来实现提升乡村教育水平的目的。并从师德建设、培养模式、补充渠道、生活待遇、管理改革、能力素质、激励机制、各级责任等8个层面提出了有力的政策措施。

下得去——加大教师培养力度

建立乡村教师培养与补充的长效机制,加大乡村教师培养力度。《计划》明确,自2016年起,设立定向免费师范生专项招生计划,用于支持高等学校与各级政府、中小学、幼儿园、各类企业联合推进免费师范生培养模式改革,根据各地需求、岗位空缺情况和乡村学校实际需要,采取“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方式专门培养本专科层次的小学全科、“民汉双语”、初中“一专多能”、特殊教育“双证书”、农村职业教育“双师型”等教师,确保乡村教师下得去,解决薄弱学科教师短缺的问题。

政策引导,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乡村学校任教。扩大“特岗计划”实施规模,重点为乡村学校补充紧缺学科教师,确保特岗教师与在职在编教师享受同等待遇;鼓励和支持各地自主实施以补充乡村幼儿园教师为主的当地“特岗计划”。普通高校毕业生赴边境县、市和3个藏区县、市乡村学校任教满3年的,按照我省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招聘教师优先保障乡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需求。

推进交流轮岗,鼓励支教送教,优化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完善“以县为主、县管校聘”体制,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每年有15%的优秀校长和10%的骨干教师在城乡学校之间、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轮岗交流,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县域内重点推动县城教师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乡镇范围内重点推动中心学校教师到村小学、教学点交流轮岗。鼓励县及县以上所属学校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自愿到乡村学校任教,到乡村学校连续服务满2年以上(含2年)的,从到乡村学校服务之日起,省财政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的工作岗位补贴。规定城市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称(职务),应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经历。

留得住——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

重视待遇改善,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计划》提出“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来稳定和吸引优秀人才在乡村学校长期任教、安心从教。通过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来提高教师生活待遇,明确规定“各地不得将乡镇工作岗位补贴充抵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关心教师健康,每年为乡镇及以下学校教职工提供1次免费常规体检。同时改善教师工作、生活条件,加快实施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把改善乡村教师住宿、食堂、办公条件与实施“全面改薄”等工程相结合,因地制宜,整体推进。

减轻乡村教师工作压力,调动乡村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定期清理学校在编不在岗人员,严禁占用或变相占用教职工编制。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聘人员。村小、教学点教职工编制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并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畅通乡村教师发展通道,完善激励奖励机制,增强乡村教师的职业荣誉感。根据国家部署,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并设立正高级教师职称。完善符合乡村教师实际的职称评价标准,规范乡村教师职称评聘条件。中、高级岗位设置向乡村学校倾斜。建立师德、能力、业绩、贡献并重的乡村教师考核评价标准,将“教得好”作为乡村教师获得表彰的重要指标。省人民政府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乡村学校和教学点任教、贡献突出的教师进行表彰,对在乡村学校连续从教20年以上的乡村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在乡村学校连续从教10年以上的乡村教师给予鼓励。

教得好——保证乡村教师素质水平

加强乡村教师师德建设,发挥以德化人的教化作用。坚持立德树人,开展多种形式的师德教育,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工作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资格定期注册、评优奖励的重要内容,落实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把好教师入口关,保证乡村教师素质水平。在教师培养、准入、培训、管理、考核等方面,执行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专业标准。实行师范类专业培养质量定期评估制度,鼓励师范院校聘请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师到学校为师范生授课。整合当地教研训资源,推动师范院校与各级政府、中小学校共建教师专业发展中心。建立师范生全学段学习实践制度。鼓励师范院校每年派遣高年级师范生到乡村学校实习1个学期,置换出乡村教师到优质中小学、幼儿园进行跟岗研修。

提高乡村教师素质能力,提升乡村教育质量。《计划》提出开展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到2020年前,对全体乡村学校教师和校(园)长进行不少于360个学时的专业化培训。立足于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全面推进实施“名校(园)长名师工作室建设工程”、“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工程”和“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和校(园)长培训基地建设工程”等3大工程。改革教师资格考试制度。以师德表现、工作成效和在职学习培训结果为基本依据,实行5年一周期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

本报记者 李沙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