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乡人大主席团:持续开展行风评议,推进监督工作常态化运行

13.04.2022  08:53

  乡人大换届以来,新华乡人大主席团致力于搭平台、建机制、求实效,在持续开展行风评议,推进人大监督工作方面有新举措。

  明确评议范围,拓展监督的广泛性。 为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广泛联系群众的优势,增强基层人大依法监督的实效,乡人大主席团制定了“持续开展行风评议、提高人大监督实效”工作机制,将派出所、司法所、供电所,卫生院、党政办、教育办、经济发展办、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等16个辖区内具有执法资格或服务职能的部门单位确定为行风评议对象,以组织辖区内县乡人大代表持续开展行风评议的方式,督促被评议部门单位优化服务态度、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

  建立评议机制,确保监督的恒定性。 为提高行风评议的针对性实效性,乡人大主席团制定了工作方案,建立了评议机制,明确了评分标准。每季度末,以代表小组为单位组织县乡人大代表和部分群众代表集中开展行风评议,以民主测评的方式对16个乡级执法和服务部门单位在服务态度、工作作风、服务质量等方面量化打分议评,并提出意见建议。

  为保障行风评议的持续有序开展,同时明确“每季度召开一次行风评议会、每季度通报一次评议结果、每季度交办一次意见建议清单”的“三个一”措施。

  用好评议结果,提高监督的实效性。 开展行风评议旨在用活评议结果、提高服务效能,乡人大主席团行风评议机制突出了评议量化和结果运用两大特点。

  一是以测评分值量化评议等次。每季度行风评议结束后,汇总各部门单位平均评议得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61分至80分为“合格”等次,81分至100分为“优秀”等次。

  二是以评议等次跟进督导措拖。对季度评议为“不合格”的部门单位,乡人大主席团即时督促其整改提高;对季度评议为“合格”的部门单位,乡人大主席团向其反馈评议结果,交办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清单,勉励其继续提高;对四个季度均评议为“优秀”的部门单位,乡人大主席团将其命名为年度“为民服务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截止4月5日,第一季度行风评议已完成,全乡共64名县乡人大代表参加测评,代表参评率达99%;16个被评议部门单位被评议为优秀等次10个,合格6个,不合格0个。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