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九湖流域环境监察工作交流会在大理召开

19.09.2016  19:42

2016年9月6日,为贯彻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九大高原湖泊流域环境监察工作,深入推进七彩云南保护行动,确保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三五”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经省环境保护厅批准,省环境监察总队在大理市召开了“九湖流域环境监察工作交流会”。会议由黄杰总队长主持。九湖流域涉及的5个州(市)环境保护局及环境监察支队、18个县(市、区)环境保护局及环境监察大队主要负责人,省环境监察总队相关人员共54人参加了会议。

上午参会人员实地考察了洱海环湖截污治污工程及村镇污水处理项目。下午昆明市环境保护局、大理州环境保护局、澄江县环境保护局相关人员分别就滇池、洱海、抚仙湖的环境保护治理、环境监察情况做了深入交流,主要经验和做法和与会者进行了分享。各交流单位结合实际,突出特色地开展湖泊环境监察工作,如昆明市环保局自2014年起,通过召开协调会、联合检查、全线巡查等工作方式,联合县区环保部门连续三年对滇池草海片区进行专项排查,综合整治。仅2016年上半年,昆明市环境监察支队就会同昆明市公安局水上治安分局、五华区、高新区环保局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200余人次、先后30余次深入上述区域进行排查,排查黑工厂、黑作坊300余家,并对相关的违法企业进行了处理处罚。大理州环境保护局通过将委托州环境监察支队执法范围、权限进行拓展,成立了洱海分局并于环保公安合署办公强化环保公安联动执法,联合其他部门开展专项执法活动等一系列改革加大对洱海流域的监管。澄江县通过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四套班子分管联系环保工作领导为副组长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组建了抚仙湖管理局和综合执法大队,成立了环保法庭、环境资源检察科、环境监测站及镇级环保机构等一系列措施,保持了环保执法严管态势,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达100%。

省环境监察总队监察三科通报了“十二五”九湖流域环境监察工作情况。五年来,省级和昆明、玉溪、丽江、大理、红河等省、州(市)环境监察部门紧紧围绕九湖流域内突出环境问题和重点排污企业开展了全面检查。据统计,五年内省环境监察总队和昆明等五州(市)环境监察部门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33405人次,检查流域内企业6141家次,查处环境违法企业273家,共处罚款755.26万元。其中整改工作完成的企业271家,完成率为99.3%。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率95.5%,环评及 “三同时”执行率97.8%。

黄杰总队长结合当前形势,在会上再次强调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我们要坚定不移地贯彻“两山”理论,走绿色发展之路。“十三五”时期,九湖流域环境监察要开展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要结合九湖“十三五”规划科学制定环境监察方案,落实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密组织,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以更加科学的理念、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坚持不懈地抓好“十三五”九湖保护治理工作,确保完成九湖“十三五”保护治理任务。二要严格执法,继续加大九湖流域环境监察和责任追究力度。采取突击、暗访等方式,加大执法力度,逐一排查工业企业排污情况,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一律停业、关闭。对典型违法企业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并给予通报或移送司法部门处理。三要加强日常监管力度,积极开展环保专项执法。要进一步加强对流域内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的日常监管,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活动,牢固树立“九湖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提升不能下降”的底线思维,坚持不懈地抓好九湖流域环境保护与治理。四要进一步加强部门配合,完善环保专项行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经常性地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强化环保、公安、监察等部门和单位协作,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完善案件移送、受理、立案、通报等规定,在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的问题上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五要继续加强后督察力度,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九湖流域各级环保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认真开展后督察。定期或不定期对违法企业处罚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后督察,确保企业整改落实到位。六要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环境执法效能。九湖流域涉及的州(市)环保局要保障环境监察机构执法所必须的经费,积极争取财政和上级部门的支持,加大环境执法能力建设,着力解决环境执法能力建设中的薄弱环节。把加强队伍管理和作风建设作为提高环境执法能力建设的重要措施来抓,做到严格执法、科学执法、文明执法,确保云南省湖泊治理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黄杰总队长作了总结发言,他从四个方面提出了下一步全面落实“水十条”、推进九湖流域环境监察重点工作的要求和建议:一是,各相关州(市)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工作深入推进九湖流域环境监察工作。按照年初制定的《省环境监察工作要点》和《九湖流域环境监察实施方案》统筹安排九湖流域工作,要结合实际开展所涉及湖泊的专项执法行动。二是,必须清醒认识到云南省九湖流域环境监察工作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抓紧落实“水十条”各项工作的紧迫感。要紧密结合“水十条”,厘清环境监察队伍在九湖流域环境保护的职责。以环境监察工作为抓手,积极落实好“水十条”。三是,要结合当前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环境执法大练兵等工作,统筹安排开展好各项工作。四是,九湖流域环境监察工作交流会要形成常态化机制,每年将适时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