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化厅关于新加坡黄义达台湾地区卢广仲等到昆明演出的批复

24.10.2014  13:51

昆明岚娱宇修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举办“2014昆明乐堡绿放音乐节的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收悉。

经研究,同意昆明岚娱宇修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对新加坡黄义达,台湾地区卢广仲,香港触执毛、荔枝王乐队等一行14人的邀请。并于2014年5月24日至5月25日在云南红塔体育中心演出二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号)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令第47号)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依法纳税,自觉接受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确保演出活动规范、有序、安全、健康。必须严格按申报的演出内容进行演出,演出中不得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禁止的情形,不得出现“一中一台”、“两个中国”等问题,不得以假唱、假演奏等手段欺骗观众。

请于演出日期3天前持演出活动批准文件到演出所在地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备案,并向文化部门提交符合《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举行演出。

请演出所在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附:2014昆明乐堡绿放音乐节演员名单(加盟)

 

 

 

 

2014年3月24日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云南省文化厅 发布人:53000002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