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督导检查反馈会举行

30.12.2016  21:35
云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督导检查反馈会举行 - 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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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www.ynjy.cn

云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督导检查反馈会举行

43个县(市、区)达到评估认定标准

 

云南省提出申报的43个县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这是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组长、国家督学、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厅厅长郭虎今天上午在云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督导检查反馈会上宣布的。

会上,郭虎代表督导检查组通报反馈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高峰出席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12月25日至30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分14个小组对云南省43个申报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县(市、区)(以下简称县)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组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规定》,本着“公平公正,严格把关”的原则,对接受督导检查的43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总共随机抽查了43个县的学校(教学点)404所(个),对接受抽查的各学校相关文件资料及数据进行了核查,并采取座谈、问卷调查和随机访谈等形式深入了解情况。

督导检查组指出,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坚持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建设小康、精确扶贫的重要内容,健全机制、强化举措、强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效显著。继2015年第一批9个县通过国家认定的基础上,今年一次性有43个县接受国家督导检查。云南省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形成许多好的做法和经验,集中表现为五个方面:一是明确发展路径,强化主体责任;二是切实加大投入,着力改善条件;三是健全完善机制,优化教师队伍;四是注重内涵发展,提升办学质量;五是构建关爱体系,保障教育公平。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督导检查组对43个县在此次接受督导检查中暴露出的问题和差距一一做了点评。督导检查组指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云南省各级政府要以本次督导为契机,针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对照国家和省定标准,认真研究对策,切实加以整改。一要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提高保障水平;二要进一步做好教育发展规划,拓宽发展路径;三要进一步强化标准意识,提高办学水平;四要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专业素质;五要进一步强化督导力度,持续提升均衡发展水平。

受省委书记陈豪、代省长阮成发委托,高峰代表云南省委、省政府作表态讲话。他指出,这次国家教育督导检查是对云南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部署的一次把脉问诊,充分体现了国家和教育部对云南教育的高度重视。督导检查察组所反馈的情况既肯定了我省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中作出的积极努力和取得的显著成绩,同时也明确指出了存在的薄弱环节,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客观中肯,为我们今后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

高峰在讲话中就按照督导检查组反馈意见,突出问题导向,着力抓好整改落实,对全省提出要求;一是要深化思想认识,要进一步将均衡发展作为当前和今后相当一段时期我省义务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紧、抓实。二是要狠抓整改落实,督导检查组所提意见建议针对性很强,要求十分明确,全省要按照督导检查组反馈意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级政府的责任,进一步找准工作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指针,突出问题导向,高标准、严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三是要确保目标实现,全省各地要认真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确保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到2020年全省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这一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全体成员,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领导,全省各州市政府分管教育领导,各州市教育局局长及43个通过国家督导检查的县(市、区)和2017年准备迎接国家督导检查的46个县(市、区)政府及教育局负责人共计300余人参加会议。

(云南教育报刊社  张惟祎  王铭辰)

云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督导检查反馈会举行

43个县(市、区)达到评估认定标准

 

云南省提出申报的43个县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这是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组长、国家督学、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厅厅长郭虎今天上午在云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督导检查反馈会上宣布的。

会上,郭虎代表督导检查组通报反馈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高峰出席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12月25日至30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分14个小组对云南省43个申报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县(市、区)(以下简称县)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组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规定》,本着“公平公正,严格把关”的原则,对接受督导检查的43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总共随机抽查了43个县的学校(教学点)404所(个),对接受抽查的各学校相关文件资料及数据进行了核查,并采取座谈、问卷调查和随机访谈等形式深入了解情况。

督导检查组指出,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坚持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建设小康、精确扶贫的重要内容,健全机制、强化举措、强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效显著。继2015年第一批9个县通过国家认定的基础上,今年一次性有43个县接受国家督导检查。云南省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形成许多好的做法和经验,集中表现为五个方面:一是明确发展路径,强化主体责任;二是切实加大投入,着力改善条件;三是健全完善机制,优化教师队伍;四是注重内涵发展,提升办学质量;五是构建关爱体系,保障教育公平。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督导检查组对43个县在此次接受督导检查中暴露出的问题和差距一一做了点评。督导检查组指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云南省各级政府要以本次督导为契机,针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对照国家和省定标准,认真研究对策,切实加以整改。一要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提高保障水平;二要进一步做好教育发展规划,拓宽发展路径;三要进一步强化标准意识,提高办学水平;四要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专业素质;五要进一步强化督导力度,持续提升均衡发展水平。

受省委书记陈豪、代省长阮成发委托,高峰代表云南省委、省政府作表态讲话。他指出,这次国家教育督导检查是对云南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部署的一次把脉问诊,充分体现了国家和教育部对云南教育的高度重视。督导检查察组所反馈的情况既肯定了我省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中作出的积极努力和取得的显著成绩,同时也明确指出了存在的薄弱环节,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客观中肯,为我们今后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

高峰在讲话中就按照督导检查组反馈意见,突出问题导向,着力抓好整改落实,对全省提出要求;一是要深化思想认识,要进一步将均衡发展作为当前和今后相当一段时期我省义务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紧、抓实。二是要狠抓整改落实,督导检查组所提意见建议针对性很强,要求十分明确,全省要按照督导检查组反馈意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级政府的责任,进一步找准工作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指针,突出问题导向,高标准、严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三是要确保目标实现,全省各地要认真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确保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到2020年全省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这一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全体成员,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领导,全省各州市政府分管教育领导,各州市教育局局长及43个通过国家督导检查的县(市、区)和2017年准备迎接国家督导检查的46个县(市、区)政府及教育局负责人共计300余人参加会议。

(云南教育报刊社  张惟祎  王铭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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