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举行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20.02.2017  21:36

17日上午,省政府举行宪法宣誓仪式。省长阮成发监誓。

会场悬挂着神圣的国徽,宣誓台上摆放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气氛庄严而隆重。8时40分,省政府秘书长何金平宣布宪法宣誓仪式开始。全体起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领誓人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宣读誓词。其他宣誓人列队站立,举起右拳,跟诵誓词:“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云南省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办法》,从2016年1月1日起,我省正式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要向宪法宣誓。本次参加宣誓的是省政府新近任命的各部门各单位实职厅级领导干部。

李江、高峰、和段琪、刘慧晏、张太原、董华、李正阳以及省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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