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四举措整治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09.09.2015  17:42
 

为确保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日,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学校及校园周边安全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由红河县食药监局联合县工商局、县卫生局、教育局抽调有关人员组成综合检查组,采取四举措重拳出击整治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一是突出重点,严查细看。 本次综合整治采取分层次、分类进行,县城区主要以学校食堂,学校内及校园周边快餐店、蛋糕店、超市、食杂店为重点,以饮料、奶制品、火腿肠、膨化食品、油炸小食品,辣条食品等为重点品种,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索证索票、原材料进货把关等情况。

二是严格要求,全面规范。 对无证、不亮证、销售过期食品、进货查验、操作流程等存在问题的经营户,逐一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立案查处。加大对“五角”、“一元”零食的检查整治力度,对生产厂家、保质期、QS标识等印刷模糊的食品,要求立即下架处理;对台账不齐全、索证索票不及时的,进行教育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对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的,立即没收,并依法予以处罚。

三是加强督促,强化自律。 强化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督促经营者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和自律制度,严守食品质量承诺,以点带面推进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秩序好转。

四是强化宣传,社会监督。 宣传劣质食品的危害,指导学生辨别真假食品技巧,引导学生拒绝“辣条”等垃圾食品,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和“三无”食品,养成正确的食品消费习惯和良好的自我保护意识。通过宣传“12331”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电话,让全民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充分维护自身权益。

此次专项检查,共检查学校食堂16户,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88户,出动执法车辆4辆次,执法人员24人次,收缴过期不合格食品150余公斤,对经营过期食品、“三无”食品、不合格“辣条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了处理,净化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环境。

 

来源: 红河州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