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四举措强化财政票据电子化运用管理水平

19.03.2015  18:28


为进一步推进财政票据信息化使用管理,增强红河州财政票据电子化系统管理软件的运用,充分利用信息资源,借助技术手段创新财政票据管理制度,切实规范财政票据使用管理行为和单位财务监督能力,有效地增强了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

一是针对目前财政票据在网络信息化中的不断深入和运用,有效利用财政票据电子化系统与政府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平台对接,实现资源共享,相互合作。规范了财政票据管理,增强了票据使用的严肃性,对实现“源头管控”,确保政府非税收入“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实现财政资金的安全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是以计算机网络技术为手段,规范财政管理部门、其它职能部门、票据使用单位“三为一体”的财政票据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从票据的入库、领用、开具、核销、稽查以及资金收缴等业务流程的电子化管理和全程监控,有效规范工作、提高效率、完善监控等管理。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管理手段,改进票据监管方式对提高票据基础管理水平。

三是依托计算机网络技术,加强对票据使用单位进行身份验证和授权使用,实现了“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管控”的综合管控要求,建立以票据信息基础数据库,不断简化审批程序和实务操作,使工作适时跟踪、动态监控,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是建立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信息平台,财政部门、执收单位、代理银行、缴款义务人通过网络互联互通为基础,及时了解票据使用情况,查阅相关凭证及账目,获取相应信息,真正实现数据共享。同时,查询缴费流程,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工作,从而有效利用资源,达到便民、快捷、规范、高效的要求。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云南省财政厅 发布人:覃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