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制办举办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题讲座

22.05.2017  17:33
 

省法制办举办

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题讲座

 

根据中央和省委要求,结合省法制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的相关规定,2017年5月19日下午,省法制办开展2017年第4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邀请省委党校哲学教研部副教授黄静进行题为《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专题讲座。省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张宪伟主持,全办干部职工参加学习。

黄教授从“以三个倡导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思潮”“如何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方面对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了深入浅出地讲解,并针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常见的问题进行了点评和剖析。讲座结束后,张宪伟同志就本办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出要求:一要注重加强学习。要坚持不懈的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武装自己,大力弘扬党的群众路线的优越性和领导性,把握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实质,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学习领悟,增强自身的精神力量。二要推动法治建设。要充分发挥省法制办工作职能,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积极开展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大力培育建设法治政府先进典型。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体现到立法、执法、复议等各项政府法制工作中,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三要落实文明创建工作。一是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工作之中,以我办文明单位创建为“总抓手”,把昆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与我办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优良、作风清正、纪律严明的干部职工队伍。二是要通过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关内容,营造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氛围,不断提升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知晓率、对我办创建文明单位和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支持率和参与率。三是要进一步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动员全体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与环保实践活动,开展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上网、移风易俗四大文明行动等,以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推动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切实落实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