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清明祭英烈,那些不该忘却的纪念!

04.04.2018  23:14

又是一年一度一清明时,4月3日上午,丽江市公安局组织100余名民警前往革命烈士纪念碑,缅怀英烈、寄托哀思。在丽江市烈士陵园和公墓,市公安局百余名民警在革命烈士和贵华、因公牺牲战友二级英模王斌、刘光学同志的墓前鞠躬、献花,寄托全市公安民警对英烈们的沉痛哀思。

当天,丽江市公安局组织开展祭奠英烈活动,缅怀为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献出宝贵生命的公安英烈,表达全市公安民警对英烈们的崇敬之情和学榜样见行动的坚定决心。

 

祭奠英烈活动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姚福辉主持,参加祭奠的民警在革命烈士纪念碑前重温入警誓词,向战友和贵华、王斌、刘光学同志默哀、鞠躬,并依次向他们敬献了鲜花,深切缅怀了为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献出宝贵生命的公安英烈。

 

 

 

丽江市公安机关因公牺牲公安民警有45名,原丽江县公安局刑警队队长和贵华在1996年“2.3”大地震中为抢救儿童壮烈牺牲,被国家总工会、公安部、云南省人民政府分别追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模、革命烈士;古城公安分局民警杨丽胜2006年5月6日与犯罪分子搏斗时英勇牺牲,被公安部、云南省人民政府分别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革命烈士;丽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王斌2011年10月1日凌晨牺牲在“清网追逃”路上,被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永胜县公安局副局长汪少勇在2012年4月18日处置突发事件时遭袭击,被送往医院后因抢救无效英勇牺牲,被云南省人民政府追授为“革命烈士”;2013年2月4日,丽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刘光学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积劳成疾,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献出了年轻的生命,先后被公安部,云南省总工会,云南省委组织部、宣传部,中共丽江市委等各级各部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云南省五一劳动奖章、云岭楷模、敬业奉献模范、全市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回顾公安英烈们的人生历程,他们无不满怀对党的无限忠诚、对人民的无比热爱,对公安事业的执著追求,信念坚定,勇于担当,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用有限的生命创造了无限精彩的人生,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公安英烈的先进事迹,深刻诠释了公仆本色,生动彰显了奉献精神。

 

当天参加祭奠活动的民警纷纷表示,要把公安英烈的英雄事迹作为学习的榜样,始终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行动上发扬“忠诚、担当、团结、进取”的丽江公安精神,积极为平安丽江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