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首届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正式启动

04.12.2015  15:34

近日,经丽江市人民政府批准,丽江市首届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正式启动,全市符合条件的企业(组织)均可积极申报。政府质量奖是根据《丽江市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奖管理办法》由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主要表彰在追求卓越绩效,提高产品、工程、服务、环境和旅游质量,提高核心竞争力,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及自主创新、经营业绩、社会责任等方面位居丽江市同行业前列,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的优秀企业或组织。政府质量奖每届授奖总数不超过3个,有效期为三年,市政府给予获得政府质量奖称号的企业或组织一次性奖励20万元,同时颁发奖杯和证书。

丽江市政府质量奖的评审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好中选优,坚持企业自愿、不向企业收费、不增加企业负担、不搞终身制。评选工作分准备、评审、总结三个阶段完成,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聘请专家评审员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奖评审指南》和《云南省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奖评价准则》分别从领导、战略、顾客与市场、资源、过程管理、测量、分析与改进、经营结果等7个方面进行评价,评选出全市公认的优秀企业和组织。

丽江市首届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的正式启动,标志着丽江市绩效卓越的企业和组织将在质量管理工作方面有一个重要的展示平台,也将在全市发挥模范带动作用,为丽江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