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出台《质量强市战略意见》

21.06.2016  02:18

为充分发挥质量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突出抓好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以质量升级推动经济升级,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实现丽江跨越发展。根据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省人民政府实施质量强省战略部署要求,近日,丽江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意见》,这标志着丽江市从实施“质量兴市”战略上升到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新阶段。

意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转变”重要论述,按照供给侧改革的要求,突出丽江优势特色, 规划了四项目标任务 :产品质量显著提升,强制性产品认证100%覆盖,监督抽查合格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支柱产业和地方优势产品总体质量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工程质量稳步提升,重点工程项目一次性合格率达100%,其它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98%;服务质量不断优化,生活性服务业用户满意度指数达85%以上,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指数达80%以上;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持续保持在100%,城镇集中式饮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节能减排、能源再生、生态保护等标准体系健全。 明确了四项工作重点 :加强企业质量基础建设、加强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加强质量工作基础建设、加强品牌丽江建设。 强化了九项保障措施 :组织领导、责任分工、政策扶持、人才培养、技术支撑、质量法治、督促检查、考核激励、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