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期培训班,聘用制人员是主体!保山市检察机关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一个也不落下

23.08.2018  10:28

8月21日,保山市检察院举行该市检察机关聘用制人员第一期培训班开班式,启动为期三天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培训。

保山市检察机关现有聘用制人员130人,占在编检察人员数的近四分之一。这次培训班是该院检察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举办的一期培训班,为该市检察机关聘用制人员提供了一个充电、交流、提升的平台。该院长期重视选人用人质量,注重人岗匹配,这次培训是该院进一步拓宽选任渠道、优化队伍结构的举措之一。

一个人要在社会上立足,必须干哪行、爱哪行、精哪行。”培训班上,保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玉华作了培训动员。

要求了这四点:

一是提高认识,树立信心。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珍惜培训学习的机会,认真听课,力求学有所获、学有所成。

二是讲求方法,勤学苦读。善于学习他人之长,在总结中进步,勤学苦练,寻求符合自身实际的学习方法,合理安排时间,多分析思考,做到巧思、巧学、巧练,讲究学习方法,从而提高学习效率。

三是刻苦钻研,学以致用。在学习过程中要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工作中面临的问题进行深入思考和研究,要把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检察工作实践中,真正做到学以致用。

四是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格管理是此次培训的要求,也是提升聘用制人员从事检察辅助工作的能力水平、人格品质的要求,无论在检察机关的经历长短,将有助于个人学习成长,强化聘用制人员素质提升和管理,也是该院组织培训的初衷。

此次培训内容丰富、务实管用。有检容检姿训练、文明礼仪、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建设、办文办会及保密纪律、检察职能和部门职责、后勤管理服务等。这些内容旨在进一步加强对该市检察机关聘用制人员的管理,提高聘用制人员的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同时也使检察机关聘用制人员更加了解检察机关的工作职能,掌握基本业务技能,提升自身业务能力。

举办聘用制人员培训,只是保山市检察机关强化过硬队伍建设的一个缩影。保山市检察院历来重视检察人员素能培养,从理想信念、班子建设、基层党建、司法改革、人才培养、文化育检、廉洁从检等方面抓牢抓实,有效推动保山检察工作健康发展。他们究竟有哪些举措,一起来了解一下。

拧紧理想信念的“总开关

保山市检察院始终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带头讲课、处室领导分条线讲课制度,打造具有检察机关特色的学习品牌。坚持把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为理想信念教育的重要抓手,作为党组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的基本内容,不断学思践悟,在真“”实“”上深化拓展。采取邀请专家讲授、专题辅导、领导带头宣讲、颂歌会,组织检察人员到杨善洲纪念馆、龙陵松山抗战遗址、腾冲抗日战争纪念馆现场体验教育等方式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在亲身实践中牢记使命、坚定立场。研究制定该院《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建立健全两级检察院意识形态责任分工、分析研判、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谈心谈话全覆盖制度,把组织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岗位调整、办理退休手续、生活遇到较大困难、工作中出现失误或受到组织处理等情形作为必须谈话的情形,切实发挥好思想政治工作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握好班子建设的“方向盘

作为“火车头”,该院党组班子及时修订党组会、检委会和检察长办公会3个议事规则,落实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建立议题设置和预告制度,严格执行一把手 “四个不直接分管”和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末位表态等制度规定,坚持重要决策前由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基层调研、深入实地走访的“接地气”传统,更好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坚持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不断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关键,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市检察院与县(市、区)检察院负责人谈话、派员出席下级院党组民主生活会、党组民主生活会情况向该院全体检察人员通报等制度,班子成员之间坚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交心活动,深入开展积极健康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政治原则上相互坚守、实际工作上相互支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组成员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学习讨论和组织生活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监督。严格把握选拔任用标准和条件,实行党组讨论任用干部票决制,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确保选人用人标准不降低、程序不空转、结果不失准。2017年以来,积极配合市委选拔任用副处级干部4人,配备检委会专职委员2名。选拔基层院副检察长4人,调整基层院班子成员2人。

抓实基层党建的“压舱石

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选任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的同志担任专职机关党委副书记。正式党员3人以上,在外培训、执法办案等超过一个月的,成立临时党支部(党小组),确保每个党员在组织中、在活动中。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三会一课”,每年召开高质量的组织生活会,做好评议党员工作,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强化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践行合格党员“四讲四有”标准,增强党员意识,提升党性修养。关心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积极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指导。落实“党组管党建、书记抓党建”的主体责任。针对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十条措施》,党组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机关党建工作汇报,定期讨论、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在人员编制、活动场地(所)、经费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每年定期召开基层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会,举办基层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对该市检察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评选表彰。

牵住司法改革的“牛鼻子

通过两次遴选共产生129名员额检察官,占该市检察机关政法专项编制的31.3%。将员额检察官全部充实到业务一线,办案力量较改革前普遍增强。顺利完成该市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确定和员额检察官工资套改工作,完成员额检察官首次晋升,择优选升10名三高、四高检察官。按期晋升9名员额检察官。实行人员分类管理,除员额检察官外,该市司法辅助人员192人,司法行政人员50人。全面推行基层院内设机构改革,将内设机构精简为5-8个。建立健全办案组织,实现扁平化管理,制定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业绩考评办法,逐步构建符合司法活动规律和检察运行规律、体现检察职业特点的内部管理和考评机制。

打造人才培养的  “孵化器

以培养检察业务专家、优秀公诉人、优秀侦查员、优秀侦查监督能手等业务尖子为主要内容,积极采取高检院省检察院素能培训、在线学习、参加当地党委组织培训、业务竞赛等方式,参加各类综合培训15批次1025人。着力提升队伍素质能力。尤其是上半年针对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提出的“走出去”培训的次数少,培训效果不好的问题,还组织该市检察机关检察人员3批次323人(含转隶人员)到浙江大学开展培训。两级院开展各类培训着力补齐侦查审讯问不出、法庭指控辩不过、法律监督说不服、释法说理解不透等能力短板。该市检察机关有研究生、硕士、硕士研究生30人,有22名在职检察人员攻读研究生学历。

抓牢文化育检的“软支撑

充分发挥文化育检功能,注重培育、凝练、弘扬保山检察精神,设立善行义举榜、文明讲堂、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推行文明餐桌行动、传播精神文明风尚,建成图书室、体能训练室、女子健身房、羽毛球场和省内领先的室内射击场、检察文化长廊。成立书画摄影、户外运动、健身气功等兴趣小组,利用节假日组织开展书画摄影、篮球比赛、文艺汇演等健康有益、内容新颖的文体活动,打造富有检察特色的文化品牌,激发队伍建设正能量。该院被中央文明委命名为“全国文明单位”,昌宁县检察院经复核继续保持“全国文明单位”称号,隆阳、腾冲、龙陵、施甸为省级文明单位,涌现出了云南省“巾帼建功标兵”“三八红旗手”李茜、云南首届“最美检察人物”张桂琼、全国“最美家庭”段德荣等先进典型。 

接好廉洁从检的“高压线

坚持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对党组和检察长党性修养、政治素养、能力水平、责任担当的重大考验和实践检验,抓住“明责、定责、履责、考责、问责”关键环节,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全局性工作。党组书记主动过问、定期听取汇报、部署工作,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精心开展系统内首次巡察,全面推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制度。研究制定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同步监督建设项目、物资采购工作的规定,凡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参与监督。组织纪检监察部门6次深入基层院和机关各部门,对执行党纪党规、检察纪律、禁赌禁酒、政治规矩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检察人员违纪违法举报线索,坚持原则,全部按规定按程序办理,做到对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突出抓好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建设,修改完善了10个方面63项规章制度,形成了《保山市人民检察院内部管理制度汇编》,推动从严管理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