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湖水更清

15.11.2014  20:55

      “村子里环境整好了,洱海水更清了,我的农家乐生意也越来越好。”日前,大理市海东镇南村村委会第四村民小组组长陆光辉开心地告诉记者,村民这几年积极学习洱海保护法规,做到了垃圾不下地、屠宰远离湖岸,村民把洱海当成自己的眼睛一样保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我们更应该知法懂法,保护好我们大理人的母亲湖洱海。

      今年6月修订实施的《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条例》,如今已成为大理人最熟悉的法规之一,沿岸村民通过宣讲知法守法,《条例》还被列为大理市各单位职工必修的考试科目。大理市党委、政府以签订目标责任书的方式,将洱海保护的任务分解细化到各级、各部门,并明确主体责任人,纳入年度考核。全市404名副科级领导干部缴纳了风险抵押金,保证工作落到实处。

      今年1至10月,洱海水质有5个月达到了II类,5个月为III类,II类水质比去年同期多了一个月。“美丽洱海,幸福大理。”这不仅成为大理人民讲得最多的一句话,也是大理人民保护母亲湖洱海的具体行动。

      “通过不断的宣传教育,老百姓的环保意识确实提高了。”大理市洱海综合执法大队成员陈兴志说:“现在的执法环境比以前好多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依法治国,更鼓足了行政执法人员的信心。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矛盾时,只要我们依法依规办事,腰杆硬得起来。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推进综合执法,正是我们所期盼的。”大理市洱海保护管理局局长李文标说,洱海保护涉及国土、环保、城建等多个部门,形成合力才能提高执法效率,综合执法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严守洱海保护底线,永葆湖水碧波荡漾。目前,大理市正在划定洱海保护“三条红线”,即洱海1966米界桩范围线、界桩外15米的湖滨带保护范围线以及洱海西岸界桩外100米的禁建线。这项工作将在11月底完成,为洱海保护依法明确保护范围,也为执法工作提供法律依据。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截至10月底,大理市今年查处侵占滩地违法行为68起,清退滩地面积约8200平方米,共封堵排污口480个,调查处理环境污染纠纷投诉案件66起,整治242起餐饮、客栈违法排污行为。

      “我们如果不把洱海保护好,就会成为历史的罪人。”海东镇向阳村80多岁的“环保老兵”杨来保朴实地说:“脏点、累点咱不怕,我每天义务清扫村内卫生,就是不能让垃圾进入洱海。”目前,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鼓舞下,大理白族自治州正进行着一场保护洱海的“人民战争”,全民参与,依法护海。

      本报记者 王廷尧 郎晶晶 庄俊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