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财政五措施加强非税收入管理

28.08.2015  09:01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和《云南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并结合实际制定了《临沧市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临沧市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非税收入的管理范围、财政专户管理、部门预算管理、收费及财政票据管理等具体规定,规范收支计划编制程序和办法,增强财政的综合平衡能力。

      二是规范收费项目。认真贯彻落实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关要求,对全市范围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规范,严格按规定取消、合并、变更、调整收费范围,并向社会公开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以规范收费行为,增加政策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严格票据管理。发挥财政票据源头控制作用,规范财政票据使用,做到统一发放,统一使用,统一保管,统一核销;严格实行“限量领购、验旧领新、票款同行”等监管制度,实现“以票管费”。启用电子票据,实现票据和票款的同步。加强对非税票据使用各环节的动态监控,加大对预算单位的监管,确保非税收入资金安全运行。

      四是推进电子化收缴。积极搭建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平台,对全口径非税收入逐步实现电子化收缴。规范非税收入账户,全面记录、核算和反映执收单位政府非税收入收缴和资金拨付情况,同时加强与执收单位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执收单位的收入动态情况,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有效防止截留、挪用、私设“小金库”等现象的发生。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督查促收促管职能作用,建立和强化非税收入收缴监管机制,实现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与非税收入资金管理的紧密结合,有计划地开展财政票据、“收支两条线”专项检查,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格局,确保非税收入征缴管理系统健康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