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临沧市进入国家森林城市拟批准公示名单

20.09.2017  19:47

云南网讯(记者 彭锡)9月19日,《2017年国家森林城市拟批准名单的公示》发布,拟批准包括云南省临沧市在内的19个城市为国家森林城市。这也意味着临沧市将成为云南继昆明市、普洱市之后第三个获此殊荣的城市。

云南网(微信公号:yunnancn)获悉,2013年12月,临沧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全面启动。2015年6月,《临沧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经国家林业局组织专家评审后发布实施,按“一核、二网、三廊、八片、多点”的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生态修复、廊道建设、城镇绿化、村镇绿化、生态文化、生态产业、支撑体系等工程建设。

国家森林城市建设,让临沧的生态环境得到了修复保护,森林生态服务功能总价值达1300亿元,年均气温18.6℃,成了中国少有的宜居宜游、避寒避暑的度假养生天堂。特别是临沧在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中不断加快生态产业发展,获得了“中国核桃之乡”“中国澳洲坚果之乡”等众多称号,让各族群众在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中得到了实惠。

此次进入国家森林城市拟批准名单的其他18个城市分别为:河北省承德市,吉林省通化市,安徽省铜陵市,福建省福州市和泉州市,江西省上饶市、景德镇市和赣州市,山东省日照市和莱芜市,湖南省张家界市,广东省佛山市和江门市,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四川省攀枝花市、巴中市和宜宾市,陕西省安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