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8.02.2017  21:02
(2017年2月22日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关于临沧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临沧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张之政同志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7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2017年是决战脱贫攻坚、推进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之年。市人民政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和市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实现跨越式发展为目标,坚决打好工业经济攻坚战,纵深推进县域经济、园区经济、民营经济“三大战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突出抓好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转型升级、脱贫攻坚拔寨、沿边开发开放、生态文明建设、民生改善保障、维护边境稳定工作,鼓足干劲、奋勇争先,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指标高开高走,为与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会议号召,全市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为主题,撸起袖子加油干、拼命干,发扬“临沧作风”,创造“临沧速度”,奋力推进临沧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关于临沧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的决议

  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临沧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临沧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会议同意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临沧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临沧市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的决议

  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临沧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临沧市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7年临沧市地方财政预算草案。会议同意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临沧市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7年市级地方财政预算。

  关于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临沧市人大常委会查映伟同志所作的《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7年工作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市第四次党代会、市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大力弘扬“临沧作风”,推进“临沧速度”,提升“临沧效率”,以“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为主题凝聚人心、振奋精神,为临沧对外开放“四个先行”凝聚正能量,为临沧跨越式发展所搭起的“四梁八柱”增砖添瓦,紧紧围绕临沧跨越式发展所确定的大框架、大格局履行职责,为谱写好中国梦临沧篇章作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关于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杰同志所作的《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7年的工作思路,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临沧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吉军同志所作的《临沧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