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抓实抓细林业安全生产工作

26.01.2017  23:05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临沧市林业局就切实抓好岁末年初林业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具体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思想自觉性。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把安全生产抓得紧而又实、实而又实、细而又细,确保全市林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不断向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更加坚定的意志、更加有力的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刻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二是严格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规定,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抓好林业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建立健全全市林业系统、林业企业、林业经营主体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三是突出重点领域,扎实开展好林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及省安委办有关遏制重特大事故实施方案及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意见精神。春节前,各县(区)林业局、各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由主要负责人亲自带队,迅速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深入一线,深入实际,全方位、全过程辨识安全生产风险等级,全面做好隐患排除和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全市林业生产经营安全运行。四是开展排查隐患,认真抓好整改落实。要及时开展本辖区内林业生产、林区安全用电用火、林区内地质灾害等隐患的巡查排查,做到隐患早发现,险情早研判,并及时落实各项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发出书面通知,进行限期整改、跟踪抓落实。

最后,要求各县(区)林业局、各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将贯穿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及有关安全隐患大排查整治情况上报市林业局备案待查。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临沧市林业局 | 作者:杨玉春 | 栏目编辑:李姣 | 栏目审核: 陈元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