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本强基增活力 与时俱进谱新篇 ——临沧市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综述

21.04.2016  16:44
      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事关党的执政基础,事关国家政权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委高度重视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2015年,中共中央转发了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共云南省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做好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指明了方向。

      近年来,临沧市各级党委、人大把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作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基层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任务进行落实。各级党委及时研究解决县乡人大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保证县乡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市、县(区)两级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健全完善县乡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机制,提高县乡人大工作水平,努力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为推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强化组织保障,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确保县乡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临沧市各级党委均明确有一名党委副书记分管人大工作,积极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职权,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及时听取人大工作情况汇报,注重发挥人大领导班子成员的作用,使其以主要精力做好人大工作,通过依法履职推进党委中心任务的完成。

      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坚持每届任期内召开1次以上人大工作会议,党委常委会每年听取2次以上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工作汇报;市、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列席同级党委常委会议;不是党委委员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乡镇党委会议。凡应由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乡镇人大及其主席团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党委、政府均能及时提交讨论、决定。

      ——推动乡镇人大工作规范化。 2014年9月,为充分发挥乡镇人大的职能作用,市人大常委会在组织考察组赴省外进行考察和对全市乡镇人大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深入调研后,向市委报送了《中共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工作的意见》,明确从组织保障、经费保障、活动保障、设施保障等方面进一步推动乡镇人大工作规范化。
市委对该意见进行深入研究后,以市委文件及时批转下发到全市各县(区)、各乡镇进行贯彻落实。

      市委文件下发后,各县(区)党委及时召开常委会议,专题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工作汇报,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原文转发市委文件或研究批转本县(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工作的意见文件,为乡镇人大工作有效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构建人大系统整体联动工作格局。 2015年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前后,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下发后,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对贯彻落实好会议及文件精神进行部署,于同年11月组织召开了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制定下发了《中共临沧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文件,构建各级人大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在贯彻落实省委文件精神的基础上,重点对县(区)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的机构设置、职能作用发挥、经费保障等问题进行明确。

      各县(区)党委、人大相应召开党委人大工作会议,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进行安排部署。通过上下联动,全市人大工作和建设有序推进,各级人大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强化机制构建,在支持和保障县乡人大依法行使职权上着力
   
      ——建立完善县乡人大履职经费保障机制。 临沧市各县(区)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文件规定,建立完善人大履职保障机制,对县乡人代会经费、县乡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乡镇人大主席团活动经费作出预算安排。乡镇人大主席团履职经费由县(区)财政按每个乡镇3万元标准足额拨付到位,由乡镇人大主席团专项安排使用。

    有1区6县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人均为500元至800元/年;有1个县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人均达1000元/年。75个乡镇每个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均达到或超过市委文件规定的人均不低于500元/年标准。有效的经费保障,为县乡人大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着力发挥县乡人大会议的职能作用。 按照上级党委的统一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议事规则和乡镇人大议事规则,每年的第一季度,各级党委按法律要求和法定程序,及时批复安排同级人大依法组织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保障会期,组织代表认真听取和审议大会各项工作报告及其他需要审议的事项,圆满完成各项会议议程。

      2013年县乡人大换届以来,全市有5个县(区)依法补选了人大常委会主任或“一府两院”主要领导人员,有8个乡镇依法对乡镇人大主席或乡镇长进行了补选。
     
      ——保障乡镇人大主席团依法履职。 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坚持每个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主席团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有关专项工作报告;依法任免个别副乡镇长;讨论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有些乡镇人大主席团还注重研究创新主席团会议方式,增强主席团活动的灵活性,将召开主席团会议和组织代表活动联合起来,采取邀请代表参加现场会议的方式,到现场研究解决代表建议等相关问题,不断丰富主席团活动内容,激发代表履职参政热情。
     
     
      强化服务工作,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上着力

      ——做好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 注重安排代表活动时间,代表所在单位给予时间保障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正常出勤对待,享受所在单位的工资和其他待遇;市、县(区)、乡镇无固定收入的代表参加活动,市级按每天100元标准给予误工补贴,县(区)、乡镇按每天50元至80元不等给予误工补贴,并根据代表路程远近给予必要的交通补贴,有效保障代表活动的正常开展。

      ——积极组织开展代表活动。 各县(区)、乡镇将住辖区内的各级人大代表统一编组,划分代表活动小组,制订代表活动计划,确保代表活动正常开展,组织代表围绕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安全生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爱心水窖建设、道路交通安全等重要工作,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和评议活动,对发现的问题能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政府加以解决,确保了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基层的贯彻落实,加强对有关法律实施情况和政府工作的监督。

      各县(区)还结合实际制定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适时组织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促进代表履职尽责。

      ——扎实开展为民办实事说实话活动。 从2013年起,临沧市把科级以下市人大代表确定为开展人大代表为民办实事说实话活动的主体。按照每名代表每半年联系5户以上群众、为群众办5件以上实事、反映1条以上意见建议的“551”模式,市人大常委会每年安排每名基层市人大代表开展活动经费2万元,代表以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和特殊困难家庭和学生为帮扶对象,用有限的活动资金真正帮助到需要帮助的人。

      三年来,参加活动的62名基层市人大代表共联系2739户,为民办实事2766件,提出意见建议385条。活动的有效开展,得到各级人大的积极响应,目前,全市共有近千名各级基层人大代表参与到活动中,进一步加强了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代表们用一件件好事、实事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展现出基层人大代表利为民所谋的风采,树立了人大代表情为民所系的形象,赢得了社会的普遍认可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

      ——认真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和督办工作。 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均建立了代表建议办理和督办工作机制,采取常委会领导牵头,委室负责的方式加强对代表建议办理的督办工作。各乡镇建立了党委书记阅办、人大主席交办、乡镇长批办、分管领导承办、人大代表督办的建议办理机制。

      对人代会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各乡镇人大主席团都能及时进行分类处理,及时转交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办理,并经常了解办理进度,适时进行督办,确保建议办理工作质量,使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可和好评。
     
     
      强化自身建设,在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上着力

      ——加强县乡人大干部队伍建设。 目前,全市7县1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全面配齐,77个乡镇(街道)人大配有专职主席(工委主任)。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单设,均设副主任4名,常委会组成人员15名至25名不等;各乡镇人大设专职主席,主席团成员5名至9名不等,部分少数民族乡配备1名专职副主席。市、县(区)两级人大常委会的专职组成人员编制实行单列管理,不计入单位总量,在各级编制总量内实行动态管理。

      市委文件明确,县(区)人大常委会设立预算工作委员会和研究室,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单设民族工作委员会,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落实中。每个乡镇均配有至少1名专职(或兼职固定)的工作人员协助乡镇人大主席开展工作。县乡人大干部队伍建设的有效加强,保障了县乡人大工作的正常开展。

      ——不断改善基层人大工作条件。 全市77个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工委主任)均有相对独立的办公室,并配备有办公桌椅、办公电脑、文件档案柜等必要的办公用品,并对开展工作给予用车保障。

      ——加强人大系统学习培训。 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始终注重抓好乡镇人大工作的业务指导,积极采取以会代训、现场培训、邀请基层代表和不是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下一级人大主要负责人列席常委会会议,以及上下联动开展执法检查、视察、专题调研等方式,加强全市人大干部队伍的理论、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学习,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拓宽人大系统沟通交流信息平台。 市人大常委会适时组织召开专题工作座谈会、培训会和县乡人大工作会议,交流探讨各级人大工作的新经验、新成效。定期给县乡人大寄送《临沧人大》、《临沧人大简讯》等刊物,在临沧人大网站开设县(区)人大专栏。县(区)人大常委会、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团(工委)均订阅了《中国人大》、《云南人大》等刊物,为学习交流提供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