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新闻发布会

01.06.2017  21:06

5月26日下午,临沧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新闻发布会。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马加能同志的委托,临沧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临沧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王权武同志向新闻媒体推介了46条便民利民新举措。发布会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陈红同志主持,临沧市政府新闻办到会指导,云南日报、春城晚报、临沧日报、临沧市电视台、临沧市人民广播电台和临翔区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参加发布会。

 

 

 

临沧市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46条便民利民新举措:

 

 

1.凤庆县、耿马县增设了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群众可就近参加汽车类科目二、科目三考试。

 

 

2.因治疗紧急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境外突发事件等特殊事由需要立即出国出境的,在非工作时间可以通过“绿色通道”紧急申办出入境证件。

 

 

3.2017年7月31日前,全市出入境窗口设置证件照片采集设备,为申请人(仅限大陆居民)提供免费拍摄出入境证件照片服务。

 

 

4.在我省获得“友谊奖”、“彩云奖”的外籍人士,可按需申请办理1-5年有效居留许可。外籍人员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符合申请条件的,办理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

 

 

5.在现居住地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凭劳动合同、租房合同、社保证明、缴税凭证、工商营业执照、学生证或连续就读证明等材料,可自愿申领《云南省居住证》,资料齐全的,当天办结。

 

 

6.基层公安民警工作中要主动了解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在公安机关的办证办事需求,经核实确因身体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前往窗口提交申请的,两个工作日内将需求转达至相关窗口单位,民警在五个工作日内上门提供服务。

 

 

7.全市所有涉及社会服务的窗口周一至周五视情为群众提供延时办公服务。县级公安机关设置的社会服务窗口及中心城区派出所服务窗口,双休日其中一天提供半天办公服务;农村地区的服务窗口,双休日期间遇有赶集日的,全天提供办公服务。

 

 

8.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备案抽查的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14个工作日(涉及专家评审的项目除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时限由10个工作日缩短至7个工作日。

 

 

9.2017年5月31日前,临沧机场公安分局和沧源佤山机场公安分局提供7x24小时办理临时乘机证明服务,方便群众及时乘机出行。

 

 

10.在办理户籍业务中,公安机关能够通过公安信息系统(含部门间共享信息系统)查询到的准确信息(如亲属关系、户口变动信息、社保信息等),不得要求群众额外提供。

11.2017年6月30日前,在条件成熟的县(区)推广赴港澳台旅游“二次签注”自助办理。

 

 

12.取消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13.2017年7月31日前,开通“云南省公安机关网上户籍室”,群众可网上办理以下13类户籍业务:出生登记(境内出生,凭出生医学证明);死亡注销(凭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医学(推断)死亡证明书);公民入伍注销户口;购房落户;租房落户;实际就业落户;接迁(投靠)直系亲属落户;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落户;迁出省外(迁移证申领);项目变更更正(姓名、性别、籍贯、出生地、服务处所、职业、血型、身高、现居住地、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兵役状况、宗教信仰);出租房登记;暂住登记;居住证申领。

 

14.完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和“交管12123”手机APP功能,提供在线预选机动车号牌、补换领牌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自助处理交通违法、变更联系方式、自主预约驾驶人考试等服务。

 

 

15.2017年5月31日前,启用“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自助处理微信平台”,实现轻微交通事故“网上受理、网上定责、网上理赔”。

 

 

16.2017年12月31日前,通过手机APP、微信平台在全省实施机动车驾驶证和机动车行驶证的电子化管理。群众可凭电子证件接受路面执勤检查、办理简易程序交通违法业务、网上申领免检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等。

 

 

17.2017年8月31日前,开通网上、微信等方式预受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业务。群众在线填写表格、提交身份资料,按预约时间到窗口依法接受面见、询问,提交其他证明材料,并采集指纹及签名即可完成业务办理。

 

 

18.2017年8月1日开始,逐步开通微信报警服务系统,实现文字、图片、语音、视频等方式报警;2017年12月31日前全市覆盖。

 

 

19.2017年9月30日前,推行交通违法缴纳罚款电子化;2017年12月31日前,推行公安户籍、交管、出入境业务缴款电子化,实现应用互联网平台、手机APP、支付宝、微信等以电子渠道为主体的多种缴款方式。

 

 

20.全市公安机关所有窗口单位统一设置“服务满意度评价器”,依托互联网、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平台搭建公安网上警务评议系统,实现现场评警、网络评警、短信评警,评价结果统一汇总、统一分析、统一运用。

 

 

21.通过互联网、服务窗口等公布违纪违法投诉途径和督察12389举报电话。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24小时内向被投诉单位反馈群众投诉意见,3个工作日内向投诉群众回复核查结果。

 

 

22.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三项制度,完善机制,方便群众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和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丢失招领。

 

 

23.缩短居民身份证办理时限,领取时限统一缩短至30天,其中“绿色通道”缩短至15天,同时提供免费短信提醒服务。

 

 

24.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和省公安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的政策措施,妥善解决辖区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问题。

 

 

25.通过互联网申请、“一站式”受理等方式,规范民爆物品行政审批流程,畅通民爆物品供应渠道,有效加强和改进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工作。

 

 

26.推广应用“云南保安服务监管信息系统”, 提高保安服务监管工作效率;推行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可到属地派出所或县(区)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办理制度,由县(区)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核发《备案证》,无须经市级公安机关审批和发证。

 

 

27.调整老龄人体检、残疾人驾车要求,将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的起始年龄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放宽单眼视力障碍群体、上肢残疾人申请小型汽车驾驶证的条件。

 

 

28.在互联网“交通管理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上推出驾驶人自主预约考试、预选机动车号牌、补换领牌证等车驾管业务。

 

 

29.在原来放开小型汽车、摩托车驾驶证异地申领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开大中型汽车驾驶证异地申领考试,允许异地办理驾驶证审验、补换证,满足流动人口驾车出行需求。

 

 

30.驾驶证被注销等有驾驶经历的人员,年龄、身体条件等符合重新申领驾驶证法定条件的,可以不经学习直接申请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后予以核发驾驶证,但驾驶证被吊销或被撤销的除外。

 

31.试行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的人员,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机动车,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人员随车指导下,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技能,直接申请驾驶证考试。

 

32.利用移动终端和互联网技术实现道路交通事故在线处理,在公路和农村地区推进建设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推进互碰自赔、保险理赔中心等快处快赔机制向公路和农村地区延伸。

 

33.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批准,扩展临沧市耿马县公安局孟定派出所增设因私出入境证件受理点。

 

34.精简出入境证照申办材料,不再要求因私出入境证件申请人提交户口簿和部分申请材料的复印件,由公安机关自行查询和采集;进一步简化赴台出入境证件申请材料,申请应邀、商务、乘务、学习签注的申请人,仅需提交台办出具的批准函件。

 

35.实行居住证制度的县级以上城市,持有公安治安户政部门签发的符合规范的居住证申请人,可就近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因私出入境证件,无需返回户籍地申请办理。

 

36.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授权,市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展因私出入境证件受理业务。

 

 

37.申请《因私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三类出入境证件(不含二次签注)的申请人,均可自愿选择“免费快递”服务(寄送范围为我国除港澳台以外的所有行政区域)。

 

38.中国籍机动车辆向拟通行口岸(通道)边检机关备案后,出入境时可免填《机动车辆出入境查验卡》;外国籍机动车辆向拟通行口岸(通道)边检机关备案后,每次可申领半年有效《机动车辆出入境查验卡》。

 

39.中国公民出境受到毗邻国家边检(移民)机关违规执法等不法侵害时,可向就近边检机关申请救助。受理边检机关根据申请人提出的具体救助事项,启动跨境救助(联络)机制,维护中国公民的合法权益。

 

 

40.为缅甸入境求学学童或我国暂住境外居民学童开设跨境学童边检专用通道。

 

 

41.为从事涉外运输生鲜食品、鲜活水产品、花卉等企业项下车辆开设绿色专用通道,并提供延时通关、预约通关等服务。

 

 

42.为在境外因疾病、事故等不可抗拒的原因需紧急入境救治人员开设“生命救助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办理入境边检手续。

 

 

43.符合自助通关条件人员,从我市建有自助通道口岸出入境时,既可自由选择自助通道系统自助通关,也可自由选择人工查验通道通关。

 

 

44.出入境旅游团队出入境时,团队成员既可自由选择整团集中办理边检手续通关,也可由旅游团成员自由选择出入境通道单独办理边检手续通关。

 

 

45.为中缅边境我方一侧县常住居民免费办理中缅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

 

 

46.通过公安消防部门官方网站开通“办事直通车”栏目,完善“消防网上服务大厅”功能,推进消防事项网上办理,实现相关消防行政许可和备案网上申报、办理结果网上公开、消防业务网上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