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6年全市检察工作情况
2016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以公正司法为核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切实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全力维护安全稳定
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投入平安临沧建设,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660人、提起公诉2357人。坚决贯彻国家安全法,配合有关部门严惩窃取国家秘密、宣扬恐怖主义等犯罪。突出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黑恶势力、涉爆涉枪、故意杀人、“两抢一盗”等犯罪,起诉404人。积极投入禁毒人民战争,既严厉打击大宗毒品犯罪,又依法办理零星贩毒案件,起诉818人。依法打击涉边涉外犯罪,起诉外国人142人。坚决打击侵犯农村留守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犯罪,起诉44人。
准确把握刑事政策,努力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坚持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对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不大的初犯、偶犯及罪行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捕119人、不起诉55人,达成刑事和解12件。完善未成年人案件专门办理机制,做到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起诉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涉罪未成年人173人,对情节轻微、悔罪表现好的依法从宽作附条件不起诉22人;协调关工委、共青团、妇联等单位强化案后跟踪帮教措施,扎实做好教育、感化、挽救工作。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及时发现和化解矛盾风险。做细做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安管理漏洞,发出检察建议39份,督促堵漏建制、预防犯罪。采取下访、联合接访、远程视频接访等措施,畅通信访渠道,接待处理信访277件。大力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向118名刑事被害人提供救助金76.7万元。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寺庙、进企业、进单位”330余次,宣传教育覆盖面达到3万余人次。
二、主动服务发展大局
聚焦全市跨越发展新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完善服务保障措施,积极营造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司法环境。
依法服务经济发展。积极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惩治各类经济犯罪,起诉105人,成功办理涉及206名被害人的全市首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及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积极参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312次,查办商业行贿犯罪7件7人,办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件。组织系列走访调研,与市工商联共同召开全市检察机关依法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座谈会,研究制定8条措施,对相关企业反映的21个问题逐一办理答复,把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依法保障脱贫攻坚。切实扛起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研究制定服务保障全市脱贫攻坚“27241”工程的9条措施,重点加强对涉农扶贫资金“最后一公里”的监督,保障扶贫政策和资金真正惠及贫困群众。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扶贫惠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33件36人,开展精准专项预防50余场次,发放专题宣传资料2万余份。
依法维护民生民利。深入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6件17人。深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在全国率先提起4件药品消费领域民事公益诉讼。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中的职能作用,与环保、林业、国土等部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办理环境资源类公益诉讼案件23件,依法打击盗伐滥伐林木、污染环境等犯罪,起诉58人。
三、坚决守护公平正义
始终以人民群众司法诉求为导向,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督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纠正执法司法不公问题。紧紧扭住执法司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监督纠正侦查机关有案不立64件、不当立案62件,纠正漏捕、漏诉103人,监督纠正侦查违法行为136件次。针对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提出刑事抗诉5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5件。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保障刑罚正确执行。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094件,监督纠正执行不当6人。深入推进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依法监督纠正4人。监督纠正脱管漏管罪犯226人,监督收监执行6人。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83件,对羁押期限届满的案件及时提示催办1728件次,协助监管机关消除事故隐患95起,维护正常监管秩序。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推动健全多元化检察监督格局。加强释法说理,依法妥善办理47件不服法院生效裁判和调解的申诉,促进案结事了。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督,对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04件,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发出检察建议5件,均被相关单位采纳。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支持弱势群体起诉19件,均被法院采纳。
四、大力惩防职务犯罪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部署,坚持惩防并举,积极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深入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63件67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75万余元。坚决惩治利益输送、监守自盗等犯罪行为,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6件48人。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立案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7件19人。依法办理了省检察院交办的昆明市委原书记高劲松受贿行贿案等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件。
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定期向党委报告预防工作,市检察院预防年度报告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云县检察院预防年度报告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佳年度报告”。结合办案同步开展预防调查26件,开展典型案例分析27件,提出预防检察建议23份,3份检察建议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优秀检察建议。积极开展检路、检警、检企共建,深入重大项目建设指挥部、武警部队、国有企业开展专项预防。主动对接,将职务犯罪源头预防纳入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开展预防讲座34场次。多形式多层次开展预防警示宣传教育324场次,积极营造贪耻廉荣的浓厚氛围。
五、持续提升司法公信
牢牢把握司法体制改革的契机,积极探索健全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为检察工作提供创新发展动力。
稳妥推进检察改革。精心组织开展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改革试点工作。分两批遴选员额内检察官170名,对内设机构职能进行内部整合,将入额检察官全部配置到司法一线岗位。及时明确权力清单,推进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及监督制约等配套制度逐步落实。做实做细思想政治工作,通过行政职务提升一批、司法警察转任一批、部门交流轮岗一批,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积极性。稳妥实施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证据制度,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对证据不足的案件决定不起诉105人,防止案件“带病”起诉。深入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发现案件线索39件,依法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33件并已全部办结。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24次、观摩庭审34次,召开专题座谈会56场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办案见证和搜查、扣押现场监督16件次,参与信访接待23件次。建设检察服务大厅,集中提供接访、查询、信息公开、律师阅卷等“一站式”服务,接待律师、诉讼代理人及当事人家属1674件次。在省司法厅组织开展的检察机关保障律师职业权利满意度测评中,临沧位居全省第一。充分运用官方网站、微信等平台向社会和当事人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3481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72条,公布法律文书1163份。以“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推进阳光检察,做到在“聚光灯”下行使权力,习惯在“放大镜”下开展工作。
切实强化自身监督。坚持用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强对自身司法活动的监督制约,认真落实司法办案说情报告及通报制度,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和撤案、不起诉报批等制度。依托信息化手段开展案件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管等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开展涉案财物专项清理整治活动,对2014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的340件案件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17个方面的不规范问题,不断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
六、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从严治检深度融合,坚持不懈抓基层打基础,不断提升自身建设水平。一年来,全市25个集体和31名个人获市级以上表彰。
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治检。坚持政治建检,以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主线,狠抓思想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党章党规意识。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制度,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层层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实行廉政勤政一月一巡查、一月一通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严肃查处4名违纪检察人员。
突出抓好队伍素能建设。围绕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以提高司法办案能力和履职能力为重点,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邀请国内知名法学教授和有关省级部门、市委讲师团的专家为全市检察人员授课辅导,选派骨干参加全国全省专题业务培训,举办专项业务和综合素能培训54期,受训1175人次。充分考虑民族地区检察工作实际,遴选员额内少数民族检察官67人,占入额检察官总数的39.4%。针对长期存在的人才难进难留问题,认真落实从优待检,对检察人员在工作上放手、生活上关心、政治上爱护,努力营造拴心留人的氛围。
大力弘扬检察主旋律。讲好检察故事,凝聚检察力量,成立检察官文联,深化文明单位创建,拍摄的6部微电影获“第四届亚洲微电影艺术节”“全国检察机关第二届微电影专题片展”的 “最佳作品奖”“优秀作品奖”等奖项,影片《老牛》荣获全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微电影大赛“二等奖”,1名干警入选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检察官说法”栏目主持人。
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建设。以更好地服务司法办案为目标,向上争取资金2027.43万元,重点抓好全市检察机关在建“两房”建设,完成市检察院新办公区各项配套建设。协助地方党委调整优化5个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组织开展基层检察院建设抽样评估,深入查找不足,有针对性地帮助基层解决队伍、业务等方面的问题,想方设法为基层履职创造更好条件。深入实施电子检务工程,完成全市检察机关涉密分级保护建设,提高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
各位代表,以上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促进了检察工作的发展和进步。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服务保障大局的措施还不够有力,检察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检察人员司法理念和素质能力还不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规范司法行为尚未成为全体检察人员的行为自觉;基层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检察工作信息化、保障现代化水平还有待提升;司法改革过程中检察人员思想变化比较大,相应的思想政治工作跟进还不够及时到位。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加以解决。
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我们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市委四届二次全会和全省检察长会议的部署,以理念创新为引领,加强检察监督,深化司法改革,建设过硬队伍,不断破难题、补短板,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市跨越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服务发展大局。 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细化实化服务保障大局的措施,确保检察工作与全市工作同频共振。坚决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首位,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厉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黑恶势力、制毒贩毒、涉爆涉枪、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依法惩治欺压百姓、胡作非为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严惩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腐败犯罪,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增强群众安全感。坚持打击犯罪和防范风险并重,加强对科技创新、生态环境和产权的司法保护,强化服务脱贫攻坚工作,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坚持以更实的工作举措强化检察监督。 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检察监督”的要求,从检察机关宪法定位出发,聚焦司法办案,充分履行检察监督职责。进一步强化刑事检察监督,积极探索建立在派出所设立驻所检察室(官)的侦查活动监督新模式,着力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体系,全面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同步监督。以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为契机,有的放矢地加强民事检察监督,积极探索开展行政检察监督。深化未成年人检察监督,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建设。强化控告申诉检察监督,继续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提升发现和化解矛盾风险的能力水平。
三、坚持以更大的责任担当惩治预防腐败。 正确认识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拥护改革、支持改革,保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紧紧盯住不收手不收敛、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重用的干部,重点查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买官卖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以及发生在重点产业、重大项目等建设中的职务犯罪案件,进一步推进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和精准预防,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能作用。
四、坚持以更新的发展理念深化检察改革。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及时完善改革的相关配套制度,深化内设机构改革,推动司法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实现机构扁平化与办案专业化协调推进,适当去行政化与加强司法管理协调推进,减少办案层次与强化内部管理协调推进。继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不断总结和深化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积极探索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新做法新途径。
五、坚持以更严的标准要求加强自身建设。 坚持政治引领、党建保障、能力兜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毫不动摇地强化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扬临沧作风,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深化文明创建,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强化人才培养和制度创新,认真研究解决基层招人难、留人难等实际问题,积极探索“双语”人才培养办法。突出基层导向,做好基层检察院建设精准帮扶,加大对边疆少数民族基层检察工作的保障支持力度。坚持信息化推动,以电子检务工程建设促进检察工作升级转型。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 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切实履行维护临沧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