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3月28日在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永华

06.10.2014  18:21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检察工作回顾

    2009年以来,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面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和市二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临沧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一) 着力服务区域特色经济。 围绕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桥头堡建设和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制定了服务和促进桥头堡建设的18条意见,保障临沧沿边开放战略深入实施。围绕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开展职务犯罪同步预防,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56件,保障项目建设顺利推进。维护边境安全,积极参与严厉打击缅甸果敢地区非法拘禁、绑架和伤害我国公民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批捕外国籍犯罪嫌疑人218人、起诉390人;开展境内外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协查案件89件,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3人,镇康、耿马、沧源边境协查站被省检察院表彰为先进集体。

    (二)着力服务企业健康发展。 召开服务非公经济企业和国有企业发展座谈会,提出服务经济发展的12条措施。办理涉及企业案件,审慎把握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法律政策界线,注意改进执法方式,慎用强制措施,不轻易扣押冻结企业资金和查封账册。与电力、烟草、金融、路政等开展检企共建,帮助做好法律服务、预防犯罪、防范风险等工作。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依法打击假冒商标、集资诈骗、侵占挪用企业资金等危害企业生产经营犯罪,批捕犯罪嫌疑人310人、起诉340人,查处商业贿赂犯罪170件。

    (三) 着力服务 大美临沧 建设。 紧贴市委各个时期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开展软环境建设承诺践诺活动,不断完善和落实服务大局措施。围绕市委“生态立市、绿色崛起”发展战略,推出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12条意见,加强对生态环境、能源资源的司法保护。开展查办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和服务大美临沧建设专项监督活动,查处环境监管、土地和矿产资源审批等环节职务犯罪122件,批捕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等犯罪嫌疑人39人、起诉107人。

    二、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畅通服务联系群众渠道。 开展文明接待室创建活动,积极推行热心接访、虚心倾听、耐心释疑、真心解难、诚心服务的接待群众“五心”工作法,全市有3个全国文明接待室和6个省级文明接待室。延伸检察工作触角,搭建基层服务平台,设立9个乡镇检察室和40个检务联系点,聘有480名联络员,推行下访巡访、联合接访、巡回检察等制度, 形成“定点+巡回+联络员”工作模式,及时接待处置群众来访。创新服务联系群众方式,开通12309举报电话、检察网站、检察微博等新媒体,积极受理网上举报,回应社会关切,解答群众疑惑,传播法治正能量。

    (二)积极解决群众诉求困难。 建立涉检信访首办责任制,在信访接待窗口设立心理疏导室、听证室、调解室,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和人民调解员参与信访接待,通过依法处理、教育疏导、救助救济,及时解决群众合法诉求,连续5年保持无进京访涉检案件。受理控告、申诉和举报2696件,100%依法及时处理。依法立案复查220件,其中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1件,变更原决定22件。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接待处理信访211件。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对256名刑事被害人提供救助金374.76万元,并促使加害方赔偿被害人284.43万元。认真做好挂钩联系点帮扶工作,补助和帮助协调资金1000多万元,市县两级院共下派新农村指导员121名,为基层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三)严惩损害民生民利犯罪。 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依法查办征地拆迁、医疗卫生、移民搬迁、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134件。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 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批捕制假售假犯罪嫌疑人277人、起诉278人。强化特殊群体司法保护,依法批捕侵害在校学生和农村留守妇女老人儿童权益犯罪嫌疑人1751人、起诉1502人。结合办案深入调研“新农合”、扶贫开发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促成完善监督管理制度,确保国家惠农政策落实、惠农资金到位。

    三、坚持宽严相济、惩治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一)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对严重刑事犯罪保持高压态势,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依法快捕快诉。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601人,提起公诉9763人。其中,批捕毒品犯罪嫌疑人3501人,起诉3184人;批捕故意杀人、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1787人,起诉2130人;批捕“两抢一盗”等侵财犯罪嫌疑人1781人,起诉2043人。

    (二)正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坚持区别对待,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对轻微犯罪、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犯罪等注重教育感化,依法不批捕1587人、不起诉390人,建议适用简易程序1645件、简化审理1740件,开展检调对接124件,刑事和解48件。采取分案起诉、亲情会见、犯罪记录封存等保护性措施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积极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三)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落实检察环节社会管理创新措施,积极参与禁毒、涉枪涉爆、“生命禅院第二家园”、边境社会治安等专项整治活动;充分发挥控申接待室、乡镇检察室等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作用,对认为法院裁判正确的665件申诉案件进行释法说理、服判息诉,维护司法权威;开展监外执行罪犯社区矫正监督和微罪不诉人员社会帮教检察11356人次;结合办案,提出社会管理创新对策建议265条,市院连续5年荣获全市综治工作先进单位。

    四、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积极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一)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严肃查办职务犯罪案件。 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373件398人,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575.38万元。其中,查办了市规划局原局长李尚清、龙陵县原县委书记王多邦等有影响、有震动的县处级干部要案24人,乡科级干部181人,二者共占51.5%;立办贪污贿赂案件293件308人,大案205件,要案21人,大要案率为77.1%;立办渎职侵权案件80件90人,重特大案件45件,要案3人,大要案率为60%。2013年,查办职务犯罪案件78件85人,要案3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53.95万元。

    (二)注重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案件质量显著提高。 坚持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和安全并重,把质量和安全作为执法办案的生命线,切实规范执法行为,慎重使用强制措施,保障涉案人员合法权益,职务犯罪案件侦结率和有罪判决率连续5年保持100%。加强举报线索管理,准确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经过初查核实,为79名被失实举报或受诬告陷害的干部澄清事实,予以正名,促进社会风清气正。与法院密切配合,圆满完成省院交办的省民政厅原副厅长郝坚峰、怒江州原副州长和新民等2起厅级干部犯罪案件出庭公诉。

    (三)全面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推动建立社会化预防工作格局。 设立了职务犯罪预防机构,并在全省率先更名为职务犯罪预防局,调整充实人员,促进了预防工作发展。深入开展个案预防、行业预防和专项预防,提出预防检察建议191件,提供预防咨询1207次、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329次;坚持每年报送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给党委政府提供参考;开展警示教育964次,受教育人员达10余万人次。2011年举办的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临沧巡展有25000多人次观展。在全省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廉政宣传片、廉政宣传海报和警示教育基地等“十佳”评选中均榜上有名。

    五、坚持强化监督、司法公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强化诉讼监督,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 全面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依法监督立案586件,督促撤案314件;纠正漏捕305人,纠正漏罪767件,纠正漏犯279人,纠正侦查违法501件次;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77次,派员出庭5137件次,提出量刑建议2785人;提出抗诉48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71件次。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受理审查民事行政申诉1649件,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128件;督促起诉237件,支持起诉349件,执行监督424件。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4914件,纠正执行不当105人;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1144件次;配合开展监管场所检查1123次;提示催办案件9417人次,确保无超期羁押;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纠正脱管漏管监外执行罪犯217人。

    (二)强化内部监督,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 强化执法办案动态监管,完善案件集中管理和案件质量评查通报机制,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审查逮捕上提一级、扣押冻结款物管理、申诉案件受理与办理相分离等制度。严格执行执法业绩档案、“一案三卡”监督制度,开展检务督察和巡视工作,及时解决执法办案、机关管理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我纠错、责任倒查,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 强化外部监督,努力提高执法公信力。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先后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和民事行政检察等专项工作,协同市政协开展新刑诉法实施情况视察调研,参加市政协专题协商会倾听意见建议,邀请代表、委员观摩评议出庭公诉工作,市院领导深入县区“两会”听取意见建议。强化社会监督,深化检务公开,聘任人民监督员44名、特约检察员19名和人民调解员27名,注重发挥其监督作用,人民监督员共监督职务犯罪“三类案件”37件。

    六、坚持深化改革、强基固本,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一)深化检察改革,健全检察工作机制。 完善批捕、起诉环节讯问犯罪嫌疑人和证据审查、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健全对刑讯逼供等违法行为的监督机制。健全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同步监督机制,建立罪犯监外执行工作监督机制,完善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制度。推进业务、队伍和信息化“三位一体”机制建设,依托检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对执法办案的全程、实时、动态、统一管理监督。

    (二)打造过硬队伍,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 以核心价值观、法治理念、职业道德等主题教育为主线,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和检察文化建设,推进领导班子和党风廉政建设,队伍思想纪律作风得到加强。全国先进检察院、全国巾帼文明岗和全省学习型组织示范单位临翔区院为代表的87个集体和全国检察机关一等功臣、全省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杨群芳为代表的140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6个院获省级文明单位、2个院获市级文明单位,市院连续5年荣获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

    以学历教育、业务培训、院校共建为抓手,加强教育培训和高素质人才培养,提升执法能力和专业化水平,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全市本科以上学历比例从5年前的62.9%提高到83.5%,培养和招录硕士研究生21人,另有27人在读;195人通过司法考试,通过率为66.7%,提高了32个百分点;建立优秀人才选拔激励机制,招录大学生114名,公开遴选选调17名,开展优秀公诉人和侦查监督能手选拔、职务犯罪预防业务竞赛及首届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等活动,产生了全省侦查监督业务竞赛“十佳”选手,培养储备了一批业务尖子。

    (三)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检务保障能力。 强化经费保障,5年共争取到位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1.53亿元,市院和8个县区院“两房”全部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在建或已建设完成,建成8个办案工作区和6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点。加快科技强检步伐,积极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投入400余万元购置侦查指挥车等一批科技装备,投入680多万元购置了一批检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设备。全面推进基层检察院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市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临翔、永德、耿马、沧源等4个院获得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是全市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全面发展、跨越发展的五年。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级党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的工作,我们深切体会到:做好新形势下的检察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监督,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和法治建设道路;必须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发展大局,努力实现执法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必须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必须坚持执法为民,顺应群众期待,把人民满意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标准;必须深化检察改革,完善体制机制,不断增强检察工作的活力;必须强化自身建设,夯实基础工作,不断提升队伍素质和工作水平。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与人民群众期待相比还有差距;部分检察人员执法理念、办案方式仍不适应工作需要,法律监督能力有待提高;少数检察人员服务大局、执法为民意识不强,就案办案、机械执法等问题仍然存在;有的检察人员仍然存在特权思想、霸道作风,极个别甚至以权谋私、以案谋私,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办案力量不足,人才流失严重,少数民族语言、侦查技术、信息网络等专门人才相对缺乏;办案经费紧缺、检务保障能力弱、检察技术装备差、“两房”建设资金缺口大等影响和制约检察工作发展。上述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也请大家给予帮助支持。

    2014年检察工作主要安排

    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围绕市委“生态立市,绿色崛起”发展战略,认真履行检察职责,自觉肩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不断深化检察改革,提升工作水平,提高队伍素质,努力为平安临沧法治临沧大美临沧建设作出新贡献。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正确处理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系,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体现和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

    二、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肩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 准确认识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和职责使命,切实找准服务改革发展稳定的切入点、着力点,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着力维护临沧社会大局稳定;坚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切实强化法律监督,着力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坚持严格公正执法、把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 强化法律监督、惩治司法腐败,以实际行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受到侵害的权利一定得到保护和救济,使违法犯罪活动一定受到制裁和惩罚,不偏不倚,不枉不纵,铁面无私,秉公执法,让人们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四、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的检验标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牢固树立以民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处理好维稳和维权的关系,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使群众由衷感到权益受到了公平对待、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五、牢牢把握司法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不断深化检察工作体制机制改革。 以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为重点,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做好息诉罢访工作;推进检务公开,建立健全法律文书说理和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制度;积极研究探索检察管理体制和检察人员管理制度改革;健全完善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和人民调解员制度。

    六、牢牢把握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过硬检察队伍。 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把信念坚定作为政治灵魂,把执法为民作为最重要的职业良知,把敢于担当作为党性原则,把清正廉洁作为本质要求,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着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要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努力把全市检察工作提升到一个新水平,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成就大美临沧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