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施行时间的决定

26.12.2017  13:48
(2017年12月26日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已由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11月30日审查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有关规定,现就《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施行时间作出如下决定:《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