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03.03.2017  17:06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7年2月20日在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查映伟

 

各位代表:

  我受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6年主要工作

  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引领人大各项工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为实现临沧“十三五”良好开局,推动全市跨越式发展“四梁八柱”落地、发展大格局大框架的基本形成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市人大常委会在依法履职过程中,始终自觉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履职的全过程,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事前向市委请示、事后向市委报告。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市人大常委会在依法履职过程中,始终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不断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保障人民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

  二、坚持依法履职,推动常委会各项工作

(一)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

  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自2016年3月1日起制定地方性法规。在省人大常委会的精心指导下,常委会按照市委的要求和部署,扎实开展地方立法工作。设立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等机构。在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上报市委批准后实施。建立29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研究制定《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等10个制度。

  根据《立法工作计划》安排,扎实推进《临沧市古茶树保护条例》制定工作,通过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临沧市古茶树保护条例》经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会议两审通过,并报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于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经反复调研论证,为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报经市委同意,将《临沧市南汀河流域保护条例(草案)》更名为《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草案)》。该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扎实开展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组织开展“七五”普法规划制定情况调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七五”普法规划的报告,批准全市“七五”普法规划。加强对普法工作的指导,以“法律六进”为载体,以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为目标,广泛深入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

  在凤庆县郭大寨乡开展第八次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以“12·4”国家宪法日为契机,扎实开展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参加在线普法考试,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

  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修改后的立法法,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扎实推进备案审查工作。一年来,共对《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临沧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区管理办法》等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

(二)依法行使监督权

  加强对计划执行和经济运行情况的监督。开展2016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调研,主任会议听取了20个市直部门2016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并在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针对经济运行下行压力大、增量不足等问题,及时提出工作建议,推动全市经济运行稳定向好。

  常委会按照市委关于全市“五网”建设五年大会战的要求,组织人大代表视察全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情况,对铁路和高速公路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推动全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2015年地方财政决算和2016年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以及2016年市级财政部分预算调整意见的报告,审查批准2015年市级地方财政决算和2016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研究制定预算审查前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办法,建立预算审查咨询专家库,进一步加强市级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根据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审议批准2016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分配意见的议案。

  制定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办法,并首次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调研,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5年度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督促有关部门完善制度,严肃财经纪律。

  加强对民生工作和社会事业的监督。组织开展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调研,针对经费投入不足、师资配置不合理、城乡发展不平衡等问题,提出审议意见交由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处理,推动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组织开展实施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情况调研,推动三年行动计划六大工程落到实处。召开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毒品犯罪工作的决议贯彻执行情况座谈会,推动全市打击毒品犯罪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对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常委会组成人员就社会关注度较高和人民群众比较关心的“全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安全状况、餐厨废弃物监管、‘地沟油’回流餐桌、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等22个问题进行了询问,进一步强化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监督。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组织开展以“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动农村饮用水问题解决”为主题的2016年临沧“环保世纪行”活动。配合省人大常委会组织云南“环保世纪行”采访团深入我市5县(区)、11个乡(镇)开展采访活动,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针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审议意见交由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处理,保障法律法规得到正确实施。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结合临沧实际,对《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草案)》等法规草案提出修改建议上报省人大常委会。

  加强对常委会任命人员和政府工作部门的监督。根据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要求,书面审查了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2015年度个人履职情况报告,并由常委会领导牵头向报告人当面反馈审查意见,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在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市国土资源局工作报告和市外办主任履职情况报告,并进行测评。把对事的监督和对人的监督有机统一起来,推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努力营造团结干事、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

(三)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按照《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一年来,共对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大临铁路建设项目临沧段征地拆迁资金借款、临沧工业园区滇西农产品现代物流园建设项目等重大事项依法作出决议决定13项。

(四)依法做好选举任免工作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坚决贯彻省委、市委的人事安排意图,通过法定程序,确保省委、市委推荐的人选成为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年来,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2人(次),其中,任命和决定任命30人(次),并依法补选2名省十二届人大代表。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一年来,共组织30名被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加强对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深入调研,扎实督导,及时向市委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严肃换届纪律,确保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风清气正。通过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市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于去年12月28日前圆满完成。

  三、坚持围绕中心,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一)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发挥应有作用

  常委会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以实施“27241”脱贫工程为抓手,全力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任务。根据市委的统一安排,常委会领导分别挂钩7个行政村、1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常委会机关干部职工分别挂钩大兴乡永胜村6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常委会领导及机关干部职工多次深入挂钩村、挂钩户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回访工作,全面准确掌握挂钩户的居住条件、致贫原因、脱贫需求等相关情况,把精准要求贯彻到脱贫攻坚的各环节、各领域和全过程。督促驻村工作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发挥基层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尊重贫困群众的主体地位,增强贫困群众自我脱贫意识,从“要我脱贫”到“我要脱贫”观念的转变。

  常委会机关多方筹措产业发展扶助资金帮助贫困群众因地制宜抓好产业发展;常委会领导多方协调争取,积极帮助解决大兴乡人民群众出行难问题,加快推进大兴至南美公路建设。一年来,经多方努力,永胜村18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安居房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居住条件得到改善,基础设施逐步完善,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提高。

(二)认真做好市委安排的挂钩联系服务工作

  积极做好重点工业企业和重大项目、重要工作的挂钩服务工作,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发展和项目推进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坚持到挂钩学校进行调研,了解学校办学情况,推动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认真做好全市部分宗教场所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的联系工作。同时,积极抓好铁路、高速公路等重大建设项目相关工作。

(三)积极配合做好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

  按照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有关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对相关工作任务进行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圆满完成“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加强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和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等6个方面的改革任务,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

  四、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发挥代表作用

  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的联系,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坚持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坚持定期为代表订阅、寄送有关学习刊物和资料,进一步保障代表的知情知政权。

  一年来,共邀请34名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邀请31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扎实开展基层市人大代表为民办实事说实话活动和人大代表“访民情解民忧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力所能及地帮助特殊困难群体解决生产生活、入学、就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一年来,62名基层市人大代表共联系群众725户,为群众办实事863件,提出意见建议92条。稳步推进代表小组活动室建设,一年来全市8县(区)共创建代表小组活动室48个。

  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坚持统一交办和常委会领导牵头重点督办,办理实效进一步增强。目前,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98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建议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有所提高。

  五、坚持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加强自身建设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常委会高度统一思想和行动,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着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把严的要求落实到人大党建工作各方面。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尽好责、抓到位、见实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教育引导机关全体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

  通过开展学习教育,进一步巩固拓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及“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组织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工作,深入开展“六个严禁”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力度,积极开展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工作研究,做好人大宣传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工作。完成《临沧人大志》的编撰。常委会机关获区级文明单位。信访和综治维稳工作进一步加强。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们的工作离党和人民的期望还有差距,主要体现在:监督工作的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代表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强化;勇于担当、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强化;自身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2017年工作建议

  2017年,常委会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和市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始终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临沧对外开放“四个先行”凝聚正能量,为临沧跨越式发展所搭起的“四梁八柱”增砖添瓦,围绕临沧发展所确定的大格局、大框架履行好法定职责。

  一、坚持党的领导,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履职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使“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体现到人大工作的具体实践中。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要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要在全局中谋划和推进人大各项工作,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要求,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全力以赴完成市委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支持和保障“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二、严格依法履职,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要自觉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及时制定年度立法计划上报市委批准后实施。把提高立法质量作为关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健全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加强立法培训,开展地方立法建议项目征询,适时召开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座谈会。

  组织开展立法调研,制定《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启动《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的制定工作。在永德县大雪山乡组织开展第九次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工作的指导,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依法做好监督工作。围绕推动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组织开展全市上半年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调研,适时召开听取市直有关部门2017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会,听取和审查2017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2016年地方财政决算和2017年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调研,听取和审议2016年度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做好2017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工作。

  围绕推动民族工作和社会事业发展,组织开展临沧市第二轮“一县十乡百村千户示范创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推进情况调研和全市文物古迹保护工作情况调研。

  围绕推动民生改善,对食品安全专题询问后续工作进行跟踪督办,开展好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专题询问。围绕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开展孟定新城规划建设情况调研。

  围绕推动公正司法,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职务犯罪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组织开展《临沧市古茶树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继续组织开展好2017年临沧“环保世纪行”活动。

  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及时依法对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选举任免相统一,确保党委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加强对政府工作部门和常委会任命人员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旅发委工作报告和市水务局局长履职情况报告,并进行测评。

  三、强化代表工作,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

  进一步加强服务和联系代表工作,坚持重大事项通报制度,坚持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各项活动,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坚持定期为代表订阅、寄送有关学习刊物和资料,充分保障代表的知情知政权;进一步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提高建议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在各级人大代表中开展以“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为主题的“为民办实事说实话”和“访民情解民忧促发展”实践活动,使“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形成临沧凝聚人心、积极向上、奋发有为、跨越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稳步推进代表小组活动室创建工作,不断丰富代表闭会期间活动内容;认真总结全市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经验,筹备召开工作总结座谈会。

  四、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

  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全市人大干部队伍中大力弘扬“头顶理想,脚踩泥巴,心中有民,手上有招,创新干、团结干、拼命干”的“临沧作风”,努力把人大干部队伍建设成一支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干净干事、业务过硬的“沧江铁军”。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格遵守市委关于党员干部“六严禁六不准”规定,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之以恒反“四风”,持续开展“六个严禁”“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不断提高全市人大工作水平。加强人大理论制度研究,强化和改进人大宣传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工作,不断提高宣传实效。

  各位代表,全面小康任重道远,跨越发展时不我待,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依法履职、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奋勇前进,扎实干、拼命干、同心同德干、撸起袖子加油干,谱写好中国梦临沧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