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董万春辞去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16年4月6日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06.04.2016  16:53
      因工作变动,董万春提出辞去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

      接受董万春辞去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