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孙杰辞去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30.12.2019  19:03
(2019年12月30日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孙杰提出辞去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

  接受孙杰辞去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