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吉军辞去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15.01.2019  15:01
(2019年1月15日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吉军提出辞去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

  接受吉军辞去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并报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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